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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郑区阳春镇廉租住房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点击:44次 日期:2018-08-23 18:41:51.0
一、招标条件
   南郑区阳春镇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已由南郑区发展和改革局(南发改投资【2018】32、3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郑区阳春镇人民政府,项目估算总投资430万元,建设资金为争取上级专项补助及单位自筹解决,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工程建设地址位于南郑区阳春镇人民政府院内,该项目主要新建廉租住房一栋,60套,总建筑面积约2430㎡,配套建设道路、给排水、绿化、亮化、消防、安防及环卫等相关辅助设施。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合格质量等级,施工设一个标段,发包方式为施工总承包。
三、资格要求
投标项目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等级;投标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施工申请人资格审查采用有限数量制(9家)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申请人请于2018年8月2300:00时至2018年8月2800:00时在《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上进行报名。
2、《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为2018年8月23日至2018年8月29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发售地点在汉中市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一楼(电视塔西北角)。
3、购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须由拟参与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本人携带网上报名回执单、企业介绍信(原件)、建造师本人身份证及注册证书、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信用手册(注册地在汉中市境外企业除外)等相关资料原件,同时须提供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受理。
4、凡未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登记的施工单位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公告发布媒体:
《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xszbb.com、《汉中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hzzbb.com、《三秦都市报》、《陕西省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南郑区政府信息网》www.nanzheng.gov.cn。
 
 
招标人:南郑区阳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邹先生
联系电话:0916-5679137
 
 
 
 
招标代理机构:汉中博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916-2684188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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