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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新区杜家沟加油站周边区域生态植被恢复项目招标公告

点击:69次 日期:2018-08-23 18:40:56.0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 延安新区杜家沟加油站周边区域生态植被恢复项目 已由 延安市新区经济发展局以延新经发项【2018】7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 融资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工程总承包及工程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为延安新区0号线杜家沟沿路至杨家湾公园沿路;该项目占地面积约25.8436亩,规划面积17229.1㎡,其中绿化面积15747.3㎡,铺装面积1481.8㎡,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绿化工程、铺装工程、建筑工程、照明工程、排水工程等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估算总投资3321.6万元。

  2.2计划工期:

  工程总承包工期:456日历天

  工程监理服务期:实际监理工期与实际建设周期同步,具体监理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完成委托监理以工程竣工结算终止。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红线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协调工作(工程总承包标段);施工及保修阶段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工程监理标段);

  2.4 标段划分:一个工程总承包标段、一个工程监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工程总承包标段:

  同时具备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等相关业务,具备与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等条件;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或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或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申请人资格要求。

  3.2 工程监理标段:

  投标人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项目监理业绩。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3 具有2015年至2017 年任意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5 工程总承包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申请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具备上述相应的资格条件,联合体成员个数最多不得超过2个;工程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省外进陕企业相关信息在陕西建设网(http://www.shaanxijs.gov.cn/)可查询(本省企业不适用)。

  3.7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在报名时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zyjy.yanan.gov.cn)报名后于 2018 年 8 月23日至 2018 年 8 月29 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持以下资料原件及2份加盖公章复印件在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现场报名。

  工程总承包标段:

  ① 报名确认单、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职称证书、施工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及设计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均提供在职证明:养老保险或人事劳务合同),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需明确牵头人、成员及相互之间的分工情况);

  ②营业执照、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2015年至2017 年任意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查询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截图、省外进陕企业相关信息在“陕西建设网(http://www.shaanxijs.gov.cn/)”查询的截图(本省企业不适用)。

  上述第②款要求的内容,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工程监理标段:

  报名确认单、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2015年至2017 年任意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企业近3年(2015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监理业绩、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查询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截图、省外进陕企业相关信息在“陕西建设(<http://www.shaanxijs.gov.cn/>)”查询截图(本省企业不适用)。

  5.2报名成功后,请于2018年 8 月 23 日至2018 年 8 月29 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18:00时在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延安建设网》和《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延安市新区

  联   系   人:朱琳

  电        话:0911-880174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绿地领海大厦B座1503室

  邮        编:710065

  联   系   人:李伟

  电        话:15771908060

  传        真:029-6825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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