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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滨江·公园壹号(产业孵化园)项目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点击:70次 日期:2018-08-21 10:55:11.0
.招标条件
汉中滨江·公园壹号(产业孵化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汉中市滨江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该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项目概况
1、汉中滨江·公园壹号(产业孵化园)项目位于西二环路与劳动西路东南,建筑197221.63平方米,本项目施工招标设三个标段,第一标段为汉中滨江·公园壹号(产业孵化园)项目12#、13#楼工程,总建筑面积2477.21平方米;第二标段为汉中滨江·公园壹号(产业孵化园)北区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104942.24平方米,包括1#、2#、15#~22#、51#楼工程;第三标段为汉中滨江·公园壹号(产业孵化园)南区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89802.18平方米,包括3#、5#~11#、23#、25#~33#、35#~39#、50#楼工程。
2、建设工期及质量:第一标段计划工期为310日历天;第二标段计划工期为690日历天;第三标段计划工期为670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均达到合格标准
.申请人资格要求
1.1、第一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须具备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建造师须无在建工程;
1.2、第二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并须具备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建造师须无在建工程;
1.3、第三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须具备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建造师须无在建工程。
1.4、一家投标申请人可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资格预审申请,但各标段应当是不同的项目负责人。
2、凡未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登记的申请人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工程资格预审。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中标人非法转包工程。
.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申请人请于201882100:00时至201882600:00时在《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信息网》上进行报名
2、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2018821日至2018827(每日8:00-12:00、15:00-17:30,节假日除外);发售地点:汉中市建设工程发包承交易中心一楼(汉中市汉台区电视塔西北角)
3、申请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须由拟派项目负责人本人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相应复印件一套,具体包括网上报名回执单、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信用手册(注册地在汉中市境外企业除外)、注册地在汉中市境外企业需自行提供建造师无在建工程证明。上述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三证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各界导报》、《汉中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公开发布。
.联系方式
      人:汉中市滨江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汉中龙华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址:汉台区太白路百嘉汇美居广场商住楼B-0701室
      人:王女士     电话:18091629706
2018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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