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新区智慧交通三期工程 |
点击:102次 日期:2018-08-20 11:19:02.0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延安新区智慧交通三期工程已由 延安市新区经济发展局 以 延新经发项〔2017〕1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为 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融资及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规划建设18个路口的交通信号系统、违停抓拍系统,5个路口的电子警察系统,5套交通信息发布与诱导系统,10处二级停车诱导系统以及后端数据处理平台等。
2.2计划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2000万元。
2.3建设地点:延安新区(北区)。
2.4建设周期:6个月,系统试运行一个月后进入项目竣工验收。竣工验收通过后进入正式运行期。
2.5招标范围:施工标段:道路信号控制系统、电子警察系统、交通诱导系统、停车诱导系统、路口违停抓拍系统、平台部分的建设;监理标段:本项目建设阶段的监理及相关服务。
2.6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进陕企业相关信息可在“陕西建设网(http://www.shaanxijs.gov.cn/)”查询。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提供主要产品(高清网络球机、电警抓拍单元、信号机)生产厂家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基本开户银行提供的近三个月内的资信证明。
具有近3年(2015年1月以后)类似工程(合同金额1000万元以上),至少1个案例合同。
投标人应向县级以上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由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2监理标段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监理师资格证书或电子信息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起至今)具有工程造价≥1000万元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投标人应向县级以上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由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8 年3月12日至 2018 年3月16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12:00时,下午 14:00 时至 18:00 时,在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持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套:
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施工标段)、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标段)、项目经理身份证(施工标段)、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监理标段)、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监理标段)、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延安建设网》和《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延安市新区
联 系 人:李佳
电 话:0911-8803372
招标代理机构: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11层
邮 编:710000
联 系 人:周君、方丽娜
电 话:029-85398605、89651851
传 真:029-85398604
电 子 邮 件:nitcsb@163.com
开 户 银 行:交通银行西安长安大学支行
账 号:611301151018010003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