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经济开发区滨河花园二期新沂经济开发区滨河二期工程监理(A、D地块) |
点击:100次 日期:2018-08-12 16:35:39.0 |
新沂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三次公告)
1、新沂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的新沂经济开发区滨河花园二期工程已经新沂市发展改革与经济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监理的投标。
2、江苏润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 工程名称:新沂经济开发区滨河二期工程监理(A、D地块);
3.2 工程地点:新沂市经济开发区侯马路以西、建业西路两侧;
3.3 工程规模:新增建筑面积约17.94万㎡,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3.1万㎡,地下建筑面积约4.84万㎡(含人防工程)。工程建设合同估算价约5亿元;
3.4招标范围:土建、安装、景观绿化、附属及室外配套等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安全管理”);
3.5工期要求:符合施工工期要求;
3.6质量标准:合格;
3.7 计划开工时间:2018年09月;
4、本项目招标分为两个标段,本工程为贰标段。同一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人防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5.2拟选派项目监理部组成员最低配备要求如下(以下人员必须已在本企业注册):
5.2.1总监理工程师 1 人,具体要求为:
①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国监以注册专业为准)
②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含省级)人防考试合格证书。
5.2.2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3人:至少包含土建、安装专业等专业监理工程师(专监以岗位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5.2.3监理员不少于6人,配备的其他监理人员应满足不同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需要;
5.2.4监理组成员中至少包含1名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
注:中标企业须进行网上备案。正在办理注册延续的,必须出具相关资格证书及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5.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5.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总监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5.3.4拟参与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上从业;
5.3.5拟选派注册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3.6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3.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3.6.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5.3.6.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5.3.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3.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3.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3.6.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5.3.6.8投标人自2015年08月0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3.7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4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监理组成人员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备案。
5.5投标申请人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诚信徐州”[网址:http://www.xuzhoucredit.gov.cn/index.htm]“征信服务公司”专栏;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9981、0516-80800966)。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或网银(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并注明所缴纳保证金用途以便确认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投标人应携带电汇或网银回执单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参加开标会议,在进行开标会议签到时,将电汇或网银回执单复印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由招标代理机构将上述复印件汇总后统一送至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确认工作。
6.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壹拾肆 万元整。
开户行:江苏新沂汉源村镇银行城西支行
账户号:3203850041010000009868
开户名: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4 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缴纳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5 资格审查不合格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由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
6.6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由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五日内由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7.1本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08月10日至2018年08月30日。
7.2 2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2018年08月30日 09:30前内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8年08月20日 17:00 前通过徐州市会员申报系统(http://122.192.166.138/xzhynew)向招标人提出。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 年08月30日09时30分。
8、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 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详细评分细则如下:
A、投标人投标报价: 45分
B、投标人监理方案: 20分
C、投标人项目监理机构: 27分
D、投标人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2分
E、投标人及投标人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 6分
10、其他:
10.1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及业绩等相关信息,均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相关信息为准,其他信息均不予以采信。
10.2本工程招标文件必须同招标公告主要资格条件中相应条款保持一致,如有不同,以招标公告要求为准。
10.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江苏省新沂市大桥西路99号 联系人:王嗣淇
电 话:0516-88610800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泰山路52号 联系人:刘超
电 话:0516-87666966
江苏润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0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