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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集镇西城茗苑农民集中区(一期)项目施工监理

点击:82次 日期:2018-08-04 08:40:40.0

魏集镇西城茗苑农民集中区(一期)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徐州佳联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的魏集镇西城茗苑农民集中区(一期)项目施工监理已经徐州睢宁县发展改革与经济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睢发改投【2018】57,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监理投标。

2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睢宁县魏集镇境内

3.2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41.12万㎡,工程总造价约8.3亿。结构形式:框架结构。监理费约328万元。

3.3招标范围:魏集镇西城茗苑农民集中区(一期)项目的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及安全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3.4要求工期:580日历天。

4本招标工程共分个标段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5.2拟选派注册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5.3项目监理组成人员不少于17,除按本项目要求配备1名总监理工程师外,还必须配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3名,造价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电气(智能化或建筑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

监理员9名,必须具备监理员或以上证书(所有人员必须在本企业注册)。项目监理组人员中配备的其他监理人员应满足不同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需要(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以注册专业为准

5.4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5.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4.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5.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5.4.5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5投标申请人、拟选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组成员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备案。

5.6省内总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同一设区市最多可同时在二个在建项目上从业。省内专业监理工程师,最多可在省内二个在建项目上从业。省内监理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在建项目上从业。

5.7投标人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诚信徐州”[网址:http://www.xuzhoucredit.gov.cn/cxxz/index.htm ]“征信服务公司”专栏,咨询电话0516-66998350;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9981、0516-80800966)。

5.8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5.9中标人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须取得睢宁县住建局信管科出具的《信用核查证明》。若中标人备案时信用分值未达到标准或未准时取得《信用核查证明》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

6.2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3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6.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整。

名称: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账号:496271176894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睢宁八一路支行
6.5、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6、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7、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

6.8、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的第三个工作日起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向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递交投标保证金退款通知单后办理退款手续,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进行完施工合同备案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报名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6.9、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开标时在开标现场递交银行保函原件给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开具保函收据。如发现投标人弄虚作假,则中标无效并承担相关损失赔偿。如投标人未中标,在中标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的第三个工作日起,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在进行完施工合同备案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7.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8年 83日至2018年 824日。

7.2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2018年 8249:30前登陆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http://218.3.177.16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8年 8 1317:00前通过徐州市会员申报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向招标人提出。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  8 24 9时30分。

8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投标人投标报价:                                  41分

投标人监理方案:                                  24分

投标人项目监理机构:                              26分

投标人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5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4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xzggzy.com.cn/xzwebnew/)上发布。

 

11其他:

11.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1.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招标人地址:徐州佳联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武迎春   电话:13775827505

13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柏铭  电话:0516-85797088

 

 

 

 

                                     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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