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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县县城路灯节能提升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点击:65次 日期:2018-08-01 23:48:27.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强县县城路灯节能提升项目,已由发改投资20182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内容:本次实施南门到工业园区段,全县5.032公里,主要内容为路灯安装、道路破除及恢复、其他附属安装设施建设;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答疑纪要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设一个标段,监理设一个标段;
2.4项目资金来源:地方自筹。
三、资格要求
施工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安装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资质,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无在建工程。
监理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机电安装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等级。项目总监须具备机电安装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施工、监理审查方式均为为合格制。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请于20188100:00时至2018年8600:00时在《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上进行报名。
5.2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为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8月7日(每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时至17:30,节假日除外),发售地点在汉中市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一楼(电视塔西北角)。
5.3参加施工的投标企业须由本项目负责人携带网上报名回执单、单位介绍信、身份证、项目建造师注册证、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信用手册(外地企业除外)原件备查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章,并提交复印件一套,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受理。
5.4参加监理的投标企业须由本项目负责人携带网上报名回执单、单位介绍信、身份证、项目总监注册证、信用手册(外地企业除外)等相关证件原件查验,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章,并提交复印件一套。
5.5凡未在《陕西省建筑市场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登记的施工企业及建造师、监理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须提供《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登记网页截图彩印件。
5.6参加投标的企业须由拟参与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项目总监)本人在规定时间、地点购买预审文件,文件每套售价5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
6.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城市金融报》、《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xszbb.com、《汉中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hzzbb.com、《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代理机构:陕西高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人: 彭先生  
联系电话:13892662622                联系电话:1829169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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