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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郑县龙岗大道(梁山六路至梁山九路延伸段)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点击:39次 日期:2018-08-01 23:48:26.0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南发改政审【2016】19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汉中玉泉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项目概况
 
本项目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南郑县龙岗大道,工程主要内容:修建道路150米,配套建设排水、绿化、亮化、交通标线、电力、电讯等相关附属设施,施工、监理招标均设一个标段。
 
.申请人资格要求
 
1、施工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具备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造师须无在建工程。
 
2、监理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且无在监理工程。
 
3、凡未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登记的施工单位及建造师、监理单位,不得参与本工程资格预审。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中标人非法转包工程。
 
.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施工采用有限数量制,监理采用合格制。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申请人请于2018年8月1日00:00时至2018年8月6日00:00时在《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信息网》上进行报名。
 
2、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8月7日(每日8:00-12:00、15:00-18:00,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点:汉中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一楼(汉中市汉台区电视塔西北角)。
 
3、施工申请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须由拟派项目负责人本人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具体包括:网上报名回执单、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信用手册(注册地在汉中市境外企业除外)、注册地在汉中市境外企业需自行提供建造师无在建工程证明。上述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三证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监理申请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须由拟派项目总监本人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具体包括:网上报名回执单、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拟派项目总监的身份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信用手册(注册地在汉中市境外企业除外)、注册地在汉中市境外企业需自行提供无在建监理项目证明。上述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西北信息报》、《汉中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南郑区政府信息网》公开发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汉中玉泉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13629161415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丹             联系电话:15991968221
 
2018年 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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