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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平市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下辛线至南庄头1号路、下辛线至南庄头2号路公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点击:52次 日期:2018-07-30 17:2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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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ICP备13024280号-7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原平市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下辛线至南庄头1号路、下辛线至南庄头2号路公路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原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原发改基字〔2018〕30号文件批复,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已由原平市交通运输局以原交发〔2018〕40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由原平市政府自筹解决,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原平市闫庄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山西众恒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下辛线至南庄头1号路公路改造工程,起点位于下辛线K14+200处,终点止于南庄头村往西约1.3公里处,路线全长3.22公里。公路全线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30Km/h,桥涵汽车荷载采用公路-II级,路基设计洪水频率为1/25。
下辛线至南庄头2号路公路改造工程,起点位于下辛线K14+580处,终点止于南庄头村,路线全长1.466公里。公路全线采用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20Km/h,路基宽度6.5米,桥涵汽车荷载采用公路-II级,路基设计洪水频率为1/25。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①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③近五年(2013年7月至2018年7月期间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至少独立完成过2项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施工业绩;④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BM/)”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4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二)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三)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5凡被交通运输部、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信用评价为D级且在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近三年(2015年7月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
3.8拟任项目经理的资格最低要求:具有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公路工程施工经验5年,担任项目经理至少完成过2项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具有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资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必须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4.评标办法: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30日至2018年8月3日每日9时至17时00分,在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征西街45号)携带以下证件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证件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企业施工业绩证明资料(提供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或省级发改部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网站发布的招标公告及评标结果公示完整截图、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协议书及交工/竣工验收证书);
(2)人员证件资料: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的证件资料复印件(包括身份证、职称证、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业绩证明(提供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经理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或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协议书及交工/竣工验收证书,如上述证明文件均未体现项目经理情况,需另附一份发包人证明)、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经办人及拟任项目经理的社保缴费证明(含姓名、身份证号、社保编号及查询网址或电话)。以上材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套。
    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进行查询,对未查询到或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业绩,不予认可。
    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20日下午15时00分整,投标人应于当日下午15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忻州市长征西街45号)
6.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与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项目经理为同一人,否则不予认定。
7.中标候选人信息公示
中标候选人信息公示按照《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晋交建管发〔2017〕379号)第三十四条要求执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招投标网》、《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忻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原平市闫庄镇人民政府
    址:原平市闫庄镇闫庄村
联 系 人:郭建青
联系方式:13603508229
招标代理:山西众恒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太原市并州北路35号金港大厦C座东厅601室
联 系人:王女士   靳先生    赵先生
    话:0351-3191178    15934309824 13934203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