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山西 > 忻州市

宁武县贫困村通村公路维修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点击:36次 日期:2018-07-30 17:22:23.0
易快得网   [留言建议]
鲁ICP备13024280号-7
 
1、招标条件
宁武县贫困村通村公路维修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由宁武县交通运输局以“宁交发[2018] 88号文件”批复,项目资金来源为:除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县财政自筹。招标人为忻州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宁武项目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该项目共54条等外通村公路和1条县道组成,公路技术标准均沿用原旧路等级,设计速度、路面宽度、路基宽度均不调整,只对原破损路面进行维修。
2.2招标范围:主要有临时道路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公路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
2.3项目编号:RXYZB-2018-050
2.4监理期限:施工总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单位投标人必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20137—20187月期间交工或竣工)完成过至少三项四级及四级以上公路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4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二)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三)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5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信用评价为D级且在有效期内的监理企业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总监近三年(20157月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
3.8拟任项目总监的资格要求: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公路工程施工监理5年工作经验,至少担任过两项四级及四级以上公路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总监;
4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730201883(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在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征西街45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企业及项目总监业绩证明(提供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BM/)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交工/竣工验收证书/监理项目评定书)、项目总监的证件复印件(身份证、职称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代理人及拟任项目总监的社保关系证明复印件(至少含姓名、身份证号、社保编号及单位名称,网上可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总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资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装订成册)三套(以上资料现场拍照存档)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业绩等信息进行查询,对未查询到或查询不一致的业绩,不予认可。
5.2招标文件每本售价人民币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22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5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总监应与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一致,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7.中标候选人信息公示
中标候选人信息公示按照《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晋交建管发〔2017〕379号)第三十四条要求执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招投标网》、《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忻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忻州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宁武项目部
联系人:王翰林
电话:13203502458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瑞鑫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平阳路平阳景苑7号楼2508
联系人:王沛君   赵刚
电话:0351-8363048   13753116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