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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黄县文化馆专业录音棚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编号FZYG-18-047-1-YH2018-67)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点击:49次 日期:2018-07-24 23:34:13.0


 

抚州市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文化馆专业录音棚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编号:FZYG-18-047-1-YH2018-67)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依据宜黄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抚州市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文化馆的委托,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专业录音棚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第二次竞争性谈判,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招标内容:          
       采购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预算价
              备  注
专业录音棚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1
 34.712万元                 
包安装调试,具体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二、竞谈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标准: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具备必需的设备书面承诺函原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具有专业技术书面承诺函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纳税证明和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自行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具有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应答时,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公司信用证明(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开标现场提供信用证明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醒开标时必须按照以上要求提供资料作为资格审查,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视为无效投标。
三、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即日起至谈判截止时间前登录宜黄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电子版,资料费:200元/份(不退)在递交竞谈响应文件时提交。(未按规定交纳资料费的供应商其竞谈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四、竞谈截止及竞谈时间:2018年7月30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竞谈人须携带竞谈响应文件至竞谈现场,且在竞谈截止及开标时间前递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竞谈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递交竞谈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宜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缴纳了保证金的供应商,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谈判,应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贰日前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放弃此次谈判。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该项目谈判的资格。
 
 
 
 
 
采购单位:抚州市宜黄县文化馆
联 系 人:邱晶       13970483557          
地    址: 抚州市宜黄县世纪大道
代理机构:抚州市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卢女士      13970486066   0794-8271568
公司地址:抚州市玉茗大道延伸段东侧       
监督电话:0794-761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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