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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教育局2018年第三季度办公家具采购招标公告

点击:143次 日期:2018-07-18 18:30:47.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87号、19号、20号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昌宁县教育局的委托,昌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就昌宁县教育局2018年第三季度办公家具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择优选择服务商,诚邀符合本次招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内容及其它  

1.本次采购内容涉及办公家具的采购、安装、调试、检测验收、技术培训、交货及售后服务等;采购数量及交货安装地点详见附表,共划分为1个标包,必须整体投标不得拆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采购编号:CNCG2018-JC04  

3.采购项目名称:昌宁县教育局2018年第三季度办公家具采购。  

4.采购预算:568320.00元。  

5.资金来源:各学校公用经费。  

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交货、安装、验收完毕。  

7.交货安装地点:各学校项目点(含村完小、教学点)。  

8.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合同约定。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法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相关材料(近一年)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采购项目要求条件:  

1)投标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提供)、税务登记证,具有本次采购设备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2)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生产和销售的产品须满足国家及行业的质量、安全技术标准、产品通过检验检测合格;  

3)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所供产品的厂家生产合格证明,产品质量相关认证证书、生产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书、保修函以及相应资质证明文件;  

4)投标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资格能力,并在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能满足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  

5)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包括配件)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技术参数并保证供货;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或提供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供应商的提供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6)每个企业只接受一份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接受一家参与投标;  

8)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报名时提供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2)年检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提供)、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提供三证合一证书);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司鲜公章);  

4)检察院出具的在有效期内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  

四、供应商报名时间:2018718日至2018720日(每天上午0800-1130分至1430-17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双休日除外),逾期恕不受理;网上报名:办理CA后由供应商在本公告规定报名时间内自行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报名。  

注:1.报名方式:供应商除网上报名外还需提供纸质材料报名(现场报名)。  

2.以上所有证件请提供复印件加盖鲜公章一套(现场报名须按要求提供原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后提交;报名书封面须写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昌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有权拒绝其提交的报名书,带来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纸质报名材料的供应商视为未报名成功。  

五、招标文件领取时间:报名成功后,满足本公告条件要求且合格的供应商可获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报名成功同时需到昌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现场报名;电子招标文件由投标人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规定时间内自行获取。  

六、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投标时间:20187310900分,逾期送达或未能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投标响应文件除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规定时间内自行递交并打印招标文件编回执单外,还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  

七、投标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昌宁县体育场北侧)  

八、投标供应商投标前须向昌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转出;(由投标供应商存入指定账户,拒收现金,保证金凭证上需写明“昌宁县教育局2018年第三季度办公家具采购投标保证金”或“CNCG2018-JC04”投标保证金),指定交款内容、金额、账户名称、开户银行、账户列表如下:  

收费内容  

投标保证金  

账户名称  

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宁县支行  

银行账号  

53050172733600000317  

金额  

10000.00  

九、本公告同时发布于《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系统》、《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其它事宜  

报名地点: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昌宁县体育场北侧一楼)。  

联系人:熊先生?????? 电话:0875-7121908  

采购单位:昌宁县教育局  

联系人:邹先生??? 电话:0875-7131474  

十一、监督电话  

昌宁县财政局:0875-7130708  

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0875-7120928  

备注:  

1.供应商在参加投标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招标公告全部内容,本次采购项目的补遗、补充、更正、答疑、成交公告、废标公告,将通过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系统、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2.本次采购须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进行采购与递交响应文件,拟参与的供应商须同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纸质响应文件及电子响应文件,纸质招标文件获取与昌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联系。  

3.电子采购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进入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bszwzx.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4.磋商文件的递交:在磋商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需在网上递交磋商文件和现场递交光盘及纸质磋商文件,具体要求: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bszwzx.gov.cn/),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磋商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文件;网上递交磋商文件后,还须到投标会议现场递交刻录磋商文件的光盘(同时携带CA)及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的纸质磋商文件(一正一副),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文件(光盘),视为撤回磋商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5.磋商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磋商文件应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模块化磋商文件编制系统》制作,并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  

2)在编制磋商文件时,粘贴图片建议使用JPG格式的文件,并且每张图片的分辩率应小于100dpi  

6.磋商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网上递交的磋商文件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加密。现场递交的电子光盘,将刻录好的磋商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鲜公章)。不要在光盘盘面上粘贴标签,应使用记号笔在盘面上标注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  

7.电子开标及磋商文件解密  

1)供应商需在到投标会议现场递交1份磋商文件(光盘)及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一正一副),确保磋商文件(光盘)及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与网上上传的磋商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磋商文件为准。  

2)电子文件开标顺序:按照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供应商的顺序当众开标。  

3)代理机构宣布开启磋商文件后,供应商按照电子文件的开启顺序对磋商文件进行解密。  

8.技术支持  

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服务电话:400-9618-998  

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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