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公安局警犬基地建设工程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0252018000244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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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 |
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07-17 11:55 |
采 购 人 |
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公安局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内江市资中县重龙镇下大东街55号,联系方式:刘老师,0832-5531057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标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兴盛西路2号6栋B座13楼(郦湾国际酒店右侧),联系方式:田女士,028-87582997、18227601678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田女士,电话:028-87582997、18227601678 |
项目包个数 |
1 |
各包描述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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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1具备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法规。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4.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5.投标人“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项目的特殊要求:
6.1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6.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3供应商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须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
2018-07-18 09:00 |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
2018-07-24 17:00 |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购买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以上资料身份证明文件带原件查验,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加盖鲜章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原件。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888号锦华都22栋3楼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兴盛西路2号6栋B座13楼(郦湾国际酒店右侧) |
磋商文件售价(元) |
300 |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
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888号锦华都22栋3楼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兴盛西路2号6栋B座13楼(郦湾国际酒店右侧) |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18-07-31 10:30 |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
2018-07-31 11:00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888号锦华都22栋3楼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8-07-31 11:0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888号锦华都22栋3楼 |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金 额:14000元。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前,应提交规定数额的磋商保证金。
交款方式:磋商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所有递交方式均以到帐时间为准。磋商保证金须由供应商基本户转入,并将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
收款单位:四川标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牛支行。
银行账号:9902000246188916。
交款截止时间: 2018 年7月27日17:00点前(磋商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预算金额(元) |
710000 |
采购品目名称 |
其他建筑工程 |
行业划分 |
E471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详见附件。 |
其它补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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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项目编号以招标文件为准。采购预算:人民币71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71万元。 |
PPP项目标识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