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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城区2018雁门小区二期南区、雁门小区二期北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点击:51次 日期:2018-07-10 14:35: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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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ICP备13024280号-7
 
1、招标条件
忻州市城区2018雁门小区二期南区、雁门小区二期北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配电工程已由忻发改发【2018】3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忻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中央投资补助、市政府筹措、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配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忻州市城区2018雁门小区二期南区、雁门小区二期北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配电工程
2.2项目编号:SZ20180710
2.3项目投资:4317.75万元
2.4建设地点:雁门小区二期南区位于慕山路以东、公园街以南、翠峰路以西;雁门小区二期北区位于慕山路以东、九原南街以南、公园街以北、翠峰路以西。
2.5工期:9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地点及携带资料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9日—2018年7月1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征西街45号)报名。
4.2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本人须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套,以拉杆装订:(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山西省规费核准证书;(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7) 项目经理身份证、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8)单位2017年度至投标截止日期前最后一次缴纳社保证明明细(含项目经理);(9)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企业、法人、项目经理)。(所有原件将现场照拍存档)。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年7月16日—2018年7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在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征西街45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费: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为2018年8月7日9时00分,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征西街45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忻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忻州市房地产管理局                               
联系人:霍计平             
电 话:0350-3336177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神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平阳路124号睿鼎国际六层
联系人:马鹏利、王鼎家、杜春亮       
电 话:0351-7070830、18334771535
开户名称:中招神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太原南中环街支行
    号:68120154800000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