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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大道(国道244)道路工程第二投资段资格预审公告

点击:42次 日期:2018-07-06 19:29:54.0
一、招标条件:
龙岗大道(国道244)道路工程第二投资段,招标人为陕西广厦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争取上级补助和区财政自筹等方式筹措解决。项目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该项目位于汉中市南郑区梁山九路至西外环段,第二投资段总长1.8公里,招标范围为道路结构层以下工程,包括级配碎石层及以下路基工程、地埋管线管涵工程等。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合格质量等级施工设个标段,一标段(K0+000~K0+600)建安投资约2700万元,二标段(K13+000~K13+800)建安投资约2350万元,三标段(K13+800~K15+620)建安投资约2400万元,发包方式为施工总承包。
三、资格要求:
1、一标段投标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2、二、三标段投标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3、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申请人请于2018 年 7   5 00:00时至 2018年 7  1100:00时在《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上进行报名。
5.2、《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为2018  7  5日至2018  11 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至17:30分,节假日除外),发售地点在汉中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一楼(电视塔西北角)。
5.3购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须由拟参与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本人携带网上报名回执单、企业介绍信(原件)、建造师本人身份证及注册证书、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信用手册(注册地在汉中市境外企业除外)等相关资料原件,同时须提供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受理。
5.4凡未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登记的施工单位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5.5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地点为汉中市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一楼大厅。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汉中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汉中市南郑区政府信息网》及《各界导报》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人:卢工       话:0916-2252005
 
                        人:陕西广厦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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