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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大宗食品采购(2018-2019学年)公开招标公告

点击:117次 日期:2018-06-29 10:31:18.0

   

昌宁县教育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87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昌宁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大宗食品采购(2018-2019学年)进行招标代理,该项目获得主管部门的批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现诚邀国内合格企业参加投标。  

一、采购内容:  

1. 本次采购内容涉及到“大米、面粉、食用油”的采购、运输、交货及售后服务等;采购数量详见附表,共划分为1个标包,必须整体投标不得拆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采购编号:THCN2018-52  

3.采购项目名称:昌宁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大宗食品采购(2018-2019学年)  

4.采购预算:9090352.00元(大米:2.65/市斤;面粉:2.3/市斤;食用油:8/市斤)  

5.资金来源:学生伙食费  

6.货物(服务)交付时间: 1学年  

7.交货(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的乡镇学校及村完小或教学点  

8.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合同约定。  

9.交货方式:按采购单位提供的物品需求量供货,中标供应商按时、按质、按量配送到各学校,一个月送两次,2018820日前需完成第一次供货。  

10.采购清单及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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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货物名称  

质量要求  

数量  

1  

大米  

品种为粳米,等级为国标二级及以上,当年新米,不能有陈米;色泽光亮,不发黄、发霉、虫蚀;具体数额以实际供应数额为准;供应商投标时需提供实物样品, 并提供法定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报告中需明确载明质量等级;包装25kg/袋。  

2081760市斤  

2  

面粉  

国标特制一等及以上,不得有霉变、虫蚀、污染、不得超过保质期;具体数额以实际供应数额为准,供应商投标时需提供实物样品,并提供法定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报告中需明确载明质量等级;包装25kg/袋。  

?346960市斤  

3  

食用油  

桶装压榨纯菜籽油,等级为国标四级及以上,非转基因产品;具体数额以实际供应数额为准;供应商投标时需提供实物样品,并提供法定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报告中需明确载明质量等级;包装5L/桶。  

?346960市斤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法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采购项目要求条件:  

1)投标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2)投标供应商须提供3年内(201520162017年)从事粮油经营活动的纳税证明,且无偷税、漏税、逃税行为;(税务部门出具证明)  

3)投标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资格能力,并在资金、设备、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能满足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  

4)投标供应商必须有规范的粮食购销经营台账,且台账保管时间不低于3年;必须按时向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粮食流通统计数据,无虚报、瞒报、漏报情况;(出具投标供应商属地粮食局证明)  

5)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近3年内无粮油质量安全问题受到粮食、工商、卫生等部门行政处罚的记录证明;  

6投标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供应商若为代理商的须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及每类投标产品的厂家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7)所供应粮油必须为包装成品粮油,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要求;  

8)投标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所投产品检验报告;检验报告须是本类产品201811日以来的有法定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9)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违法失信企业(以投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查询结果为准);  

10)每个企业只接受一份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  

1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接受一家参与投标;  

12)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报名时提供: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2)年检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检察院出具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  

5)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6)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  

四、供应商报名时间:2018628日至201874日(每天0830-1130分,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双休日除外),逾期恕不受理;网上报名:办理CA后由供应商在本公告规定报名时间内自行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报名。  

注:1.报名方式:供应商除网上报名外还需提供纸质材料到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昌宁分公司现场报名。  

2.以上所有证件请提供复印件加盖鲜公章一套(要求提供原件的须按要求提供),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后提交;报名书封面须写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代理公司有权拒绝其提交的报名书,带来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纸质报名材料的供应商视为未报名成功。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报名成功后,满足本公告条件要求且合格的供应商可获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招标文件1000.00/份,售后不退),报名成功同时购买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由投标供应商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规定时间内自行获取。  

六、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7200900分,逾期送达或未能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投标响应文件除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规定时间内自行递交并打印投标文件上传回执单外,还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密封的纸质投标响应文件。  

七、投标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昌宁县体育场北侧)  

八、投标供应商投标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转出;(由投标供应商存入指定账户,拒收现金,保证金凭证上需写明“昌宁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大宗食品采购(2018-2019学年)投标保证金”或“THCN2018-52”投标保证金),指定交款内容、金额、账户名称、开户银行、账户列表如下:  

?

收费内容  

投标保证金  

账户名称  

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昌宁分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昌宁县支行  

银行账号  

24129601040007552  

金额  

150000.00  

九、本公告同时发布于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十、其它事宜  

1、报名地点: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昌宁分公司(保山市昌宁县兴宁街84号)  

2、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3619457435?????? 18187586769  

3、采购单位:昌宁县教育局  

联系人:邹先生??? 电话:0875-7131474  

招标代理机构: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十一、监督电话  

昌宁县财政局:0875-7130708  

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0875-7120928  

备注:  

1.供应商在参加投标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招标公告全部内容,本次采购项目的补遗、补充、更正、答疑、成交公告、废标公告,将通过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  

2.本次采购须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拟参与的供应商须同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纸质响应文件及电子响应文件。  

3.电子采购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4.投标响应文件的递交: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前,需在网上上传投标文件和现场递交光盘及纸质投标文件,具体要求: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投标会议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同时携带CA)及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投标文件应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并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  

2)在编制标投标文件时,粘贴图片建议使用JPG格式的文件,并且每张图片的分辩率应小于100dpi  

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现场递交的电子光盘,将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鲜公章)。不要在光盘盘面上粘贴标签,应使用记号笔在盘面上标注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  

7.电子开标及投标文件解密  

1)供应商还须到开标会议现场递交1份投标文件(光盘)及纸质投标响应文件,确保投标文件(光盘)及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与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2)电子文件开标顺序:按照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供应商的顺序现场开标。  

3)代理机构宣布开启投标文件后,供应商按照点名顺序到操作台解锁电子投标文件。  

8.技术支持  

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服务电话:400-9618-998  

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发布日期:2018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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