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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村镇道路排水项目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点击:48次 日期:2018-06-26 21: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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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ICP备13024280号-7
 
1.招标条件
奇村镇道路排水项目一期工程已由忻府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忻府发改招〔2015〕1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忻府区奇村镇人民政府,资金来自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镇政府自筹。招标代理公司为山西众恒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招标编号:晋众招 [2018]230号  
 2.2项目名称:奇村镇道路排水项目一期工程
2.3建设地点:奇村镇奇村南高村
 2.4建设规模:改建四条道路共计2953米,排污管道 1600米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内容
2.6计划投资:约200万元
2.7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近五年承担过同类型工程,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6 26 日至20187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长征西街45号)。
4.2报名时由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携带下列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叁套(胶装成册)到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5、山西省建设工程规费证书;6、安全生产许可证书;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8、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2017年度养老保险证明材料(证明必须是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集体或个人的查询明细表原件);9、企业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备案)、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和同一个项目的招标公告截图、中标结果网上公示截图同时具备为准);10、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所有原件将现场拍照存档。
4.3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62620187 2日,每日上午9:00时到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到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征西街45号)领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4项目授权委托人须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忻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网》上发布。
6.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与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87 25日上午9时00分,地点: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征西街45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忻府区奇村镇人民政府
法 人:寇卯红
审核人:张增有
联系人: 张增有           
电 话:13191100601
招标代理:山西众恒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 人:李莉
审核人:刘高明
联系人:付燕霞
电 话:0350-3037188 13099030896
单位地址:忻州市和平中街开莱欣悦10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