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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第三次土地调查监理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点击:65次 日期:2018-06-20 19:51:16.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山西恒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晋城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晋城市第三次土地调查监理工程
二、项目编号:HCZC2018-1007F
三、招标内容:
1、本项目共一包,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投报全部。
为保证“晋城市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顺利完成,调查成果质量统一、标准统一、资料规格统一,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队伍,提供技术服务和质量把关,对“晋城市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进行全程监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服务周期:签订合同时与采购人具体协商,不晚于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时间;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以签订正式《合同》为准。根据项目进度和质量评估情况,按项目合同向中标供应商拨付资金。
5、验收标准:采购人或邀请相关行业技术专家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及招标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四、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138万元(大写:壹佰叁拾捌万元整)
五、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审查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下载地址:http://www.jcssh.cn/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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