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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郑区新集镇安置区幼儿园教师宿舍楼及食堂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点击:36次 日期:2018-06-20 18:21:22.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郑区新集镇安置区幼儿园教师宿舍楼及食堂建设项目,已由南发改综合(2018)3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郑区新集镇中心小学,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南郑区新集镇安置区幼儿园。主要建设内容为:改扩建新集镇安置区幼儿园1067平方米,配套建设相关辅助设施,本工程招标设一个标段。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施工企业报名条件:报名企业应为独立法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无在建工程。
2、资格审查方式采用有限数量制。
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于2018年 6 月15 日00:00时至2018年6月21日00:00时在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信息网(网址:http://sxszbb.com/EpointFront/)上报名。申请人报名成功后,须于2018年6 月 15 日至2018年6月2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在汉中市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元,售后不退。
2、参加投标的企业须由拟派项目负责人本人携带网上报名回执单、介绍信原件、建造师身份证原件、注册证书原件、建安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原件、信用手册原件(外地企业须提供无在建工程证明)、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受贿查询告知函》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受理。
3、凡未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登记的施工企业、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五、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信息网》、《汉中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陕西省采购与招标网》、《南郑区政府信息网》、《西北信息报》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郑区新集镇中心小学
招标人联系人:甘先生
招标人联系电话:13992627638
代理单位:陕西海特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916-5518889
日    期:2018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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