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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城县集益乡C225线官庄桥重建工程施工

点击:117次 日期:2014-06-12 00:00:00.0
1.招标条件

汝城县集益乡C225线官庄桥重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施工招标项目经汝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汝发招核【2014】5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汝城县集益乡谭集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省市补助及县政府自筹,招标人为:汝城县集益乡谭集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官庄桥位于C225线汝城县集益乡谭集村境内,中心桩号为K11-826,始建于1976年。桥梁全长36.04m,正交。设计荷载:公路-Ⅱ级,桥面宽:4.5m=净—5(行车道)+2*0.5m(防撞栏杆)。上部主梁为3*13m空心板结构。空心板边板悬臂长度为0.505m,板高0.7m,双向横坡由桥面铺装形成,桥面铺装层厚度为15cmC40桥面铺装,全桥支座均采用普通板式橡胶支座和F4滑板支座。(其余技术指标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

本项目已完成勘察、设计、合理定价等前期准备工作。本项目共划分为 1个标段。

本项目计划总工期1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保修期 60个月。

招标范围:汝城县集益乡C225线官庄桥重建工程的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者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企业五年内具有二个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业绩指:在最近5年中独立地完成单座桥长30米以上的公路桥梁施工并经交(竣)工验收合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持有湖南省以外行政区域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投标人,还需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取得《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本项目不接受取消或暂停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企业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6月12日至2014年6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郴州市燕泉路中天大厦502室)持下述资料:(一)原件资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⑤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⑥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公路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本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⑦拟任技术负责人路桥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及本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⑧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如有)(二)彩色复印件资料(两套):第(一)条所述项全套资料彩色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所有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上述全部资料递交至报名现场取得报名资格确认。

5.随机确定标段

    5.1  本项目不需进行随机抽取分配标段。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人在接受报名同时发售含合理定价清单的招标文件,投标人自愿购买,过日不予发售。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施工招标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郴州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汝城县集益乡谭集村村民委员会

招  标  人 地 址:    汝城县集益乡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执行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

招标代理执行机构地址:郴州市燕泉南路10号中天大厦502室

邮            编:423000

电            话:0735-2862088    15197591187

传            真:0735-2177465

联     系     人:曾茜   周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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