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新区(清凉山北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社区公园)工程 |
点击:41次 日期:2018-06-11 01:02:58.0 |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延安新区(清凉山北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社区公园)项目已由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以延新经发项[2017]6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融资和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该项目呈T型空间布置,选址于北环路与东方红大道交叉口东南侧,北邻东方红大道,西抵公学北路,南至轩辕大道,东临中环大道(西)。
2.2 工程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45793平方米(68.6895亩),其中绿化面积30336平方米,铺装面积13911平方米,水体面积882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664平方米,公厕建筑面积129.1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景观铺装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公厕等。
2.3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施工标段);施工阶段的监理及相关服务(监理标段)。
2.5 项目概算:总投资3470.52万元。
2.6 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段、1个监理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园林绿化工程等相关业务。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工程造价≥2000万元的园林绿化项目施工业绩。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或绿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在本单位的在职相关证明)。
3.2 监理标段: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工程造价≥2000万元或监理服务费≥40万元的园林绿化项目监理业绩,省外进陕企业相关信息在陕西建设网(www.shaanxijs.gov.cn/)可查询。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3具有2015及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4申请人应向县级以上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在报名时提供由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2018 年 2 月 5 日至 2018 年 2 月 9 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报名。
现场报名时须持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
报名确认单、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仅监理企业提供)、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施工标段)(同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的在职相关证明)、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监理标段)、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经审计的2015及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省外监理进陕企业相关信息在“陕西建设网(http://www.shaanxijs.gov.cn/)”查询的截图(本省企业不适用)。
5.2 报名成功后,在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地点为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延安建设网》、《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延安市新区
联 系 人:胡彦飞
电 话:0911-8801803
招标代理机构: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10-13层
邮 编:710075
联 系 人:张续、白洋
电 话:029-85398604、85398605
传 真:029-85398604
电 子 邮 件:nitcsb@163.com
开 户 银 行:交通银行西安长安大学支行
账 号:611301151018010003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