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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新区第三中学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点击:76次 日期:2018-06-11 01:02:38.0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延安市新区第三中学项目已由延安市新区经济发展局以延新经发项[2017]87号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为 融资和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延安市新区第三中学项目工程总承包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招标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2.1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延安新区中环大道(东)东侧,北京路以南,人民路以北,长征北路以西。项目总占地面积102.5125亩,总建筑面积约69202.59㎡,设置班级48个,每班编制学生50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两栋,公寓楼两栋、风雨操场及食堂一栋、报告厅及多功能厅综合楼一栋、行政综合办公楼一栋、400米环形跑道一个、室外篮球场六个、足球场一个、排球场两个,配套建设绿化、电气、给排水、消防、室外工程等,同时包括校园文化建设以及教学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估算总投资28600万元。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红线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采购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协调工作(工程总承包标段);施工阶段的监理及相关服务(工程监理标段)。

2.3标段划分:1个工程总承包标段、1个监理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工程总承包标段:

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工程总承包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申请人资格要求。

3.2监理标段:

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工程监理能力。近三年(2014年10月1日起至今)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申请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陕西省监理工程师证书(陕西省监理工程师只能作为工程监理乙级资质企业的总监理工程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3 具有2015及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4申请人应向县级以上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在报名时提供由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工程总承包标段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应具备上述相应的资格条件,联合体成员个数最多不得超过2个;工程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7省外进陕企业相关信息在陕西建设网(http://www.shaanxijs.gov.cn/)可查询。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1 月 16 日8:00 时至 2017 年 11 月 22 日 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zyjy.yanan.gov.cn)报名。报名成功后在延安市枣园路新洲小镇C栋二单元101室进行确认。

现场确认时须持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套:

工程总承包标段:

① 报名确认单、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相关证书、施工项目经理相关证书、设计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在职证明:养老保险或人事劳务合同)、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提供)、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需说明牵头人、成员及相互之间的分工情况);

② 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2015及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省外进陕企业相关信息在“陕西建设网”查询的截图(本省企业不适用)。

上述第②款要求的内容,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工程监理标段:

报名确认单、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监理资质证书、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2015及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企业近3年(2014年10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监理业绩、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省外进陕企业相关信息在“陕西建设网”查询截图(本省企业不适用)。

5.2报名成功后,请于2017 年11月16日至2017 年11月22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在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地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延安建设网》和《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zyjy.yanan.gov.cn)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延安市新区

联   系   人:李浩

电        话:0911-8803386

招标代理机构: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10-13层

邮        编:710075

联   系   人:张续、白洋

电        话:029-85398604、85398605

传        真:029-85398604

电 子  邮 件:nitcsb@163.com

开 户  银 行:交通银行西安长安大学支行

账        号:611301151018010003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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