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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植物园建设项目(EPC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

点击:62次 日期:2018-06-11 01:02:37.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安植物园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延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延发改环资【2017】5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延安市园林处,建设资金来源列入2017光大城市发展基金统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延安市园林处,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建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延安新区北区西部的文汇山片区。

  2.2工程规模:该项目总规划面积约837.74亩(约55.85公顷),分三期建设:

  一期规划面积540.46亩(约36.03公顷),主要用于植物园的植物种植、游客服务中心、管理用房、入口广场、停车场、园路建设、观景平台建设及园内基础设施等。

  二期规划面积72.83亩(约4.86公顷),主要用于二期入口广场、游客服务中心、科研管理用房、二期停车场、百米长廊、景观廊、索道塔建设等。

  三期规划面积224.45亩(约14.96公顷),主要用于花卉育种中心、园路建设、观景亭建设等。

  2.3计划工期:3年。

  2.4招标范围:项目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总体协调工作。

  2.5工程费用总投资:6541万元。

  2.6标段划分:EPC总承包设一个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1)申请人须同时具备的资质条件:

  ①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要求:①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②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③拟派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具备工程建设类相关专业的注册执业资格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若申请人为联合体,则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拟派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申请人资格要求。

  (3)近三年(2014年10月1日起至今)至少具有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和1项单项合同额不少于4000万元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

  3.3凡未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的外省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4 申请人须提供本工程或公司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具备上述相应的资格条件。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办法: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7年 11 月 28 日至2017年 12 月 4 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① 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相关证书、设计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施工项目经理相关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提供)、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需说明牵头人、成员及相互之间的分工情况);②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近二年财务审计报告(2015、2016年度)、企业类似项目业绩一份及以上(2014年10月1日起至今,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准)、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省外进陕企业相关信息在“陕西建设网(http://www.shaanxijs.gov.cn/)”查询的截图(本省企业不适用)。

  上述第②款要求的内容,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胶装成册的复印件4套,到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A区2楼)报名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原件审后退回,复印件留存。注:凡以上证件具备二维码扫描查询信息,可不提供证件原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 12 月 11 日17时,地点为延安市百米大道华丰二期4幢1101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延安建设网》和《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zyjy.yanan.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延安市园林处

  联系人:李伟     电话:0911-3313209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建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  翠     电话:0911-821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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