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植物园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
点击:59次 日期:2018-06-11 01:02:34.0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安植物园建设项目(监理)已由延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延发改环资【2017】5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延安市园林处,建设资金来源列入2017光大城市发展基金统筹解决,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建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延安新区北区西部的文汇山片区。
2.2工程规模:该项目总规划面积约837.74亩(约55.85公顷),分三期建设:
一期规划面积540.46亩(约36.03公顷),主要用于植物园的植物种植、游客服务中心、管理用房、入口广场、停车场、园路建设、观景平台建设及园内基础设施等。
二期规划面积72.83亩(约4.86公顷),主要用于二期入口广场、游客服务中心、科研管理用房、二期停车场、百米长廊、景观廊、索道塔建设等。
三期规划面积224.45亩(约14.96公顷),主要用于花卉育种中心、园路建设、观景亭建设等。
2.3计划工期:3年。
2.4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及相关服务。
2.5工程费用总投资:6541万元。
2.6标段划分:监理设一个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或省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4近三年(2014年10月1日起至今)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3.5凡未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的外省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6 投标人须提供本工程或公司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2017年 12 月 13 日至2017年 12 月 19 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证及本人身份证、企业近三年(2014年10月1日起至今)类似项目监理业绩1份及以上(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4-2016年度)、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省外进陕企业相关信息在“陕西建设网(http://www.shaanxijs.gov.cn/)”查询截图(本省企业不适用)。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胶装成册的复印件4套,到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A区2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原件审后退回,复印件留存。注:凡以上证件具备二维码扫描查询信息,可不提供证件原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址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延安建设网》和《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zyjy.yanan.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延安市园林处
联系人:李伟 电话:13992169950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建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 翠 电话:0911-821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