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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新区市政道路及周边绿地景观提升工程项目

点击:44次 日期:2018-06-11 01:02:33.0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延安新区市政道路及周边绿地景观提升工程项目已由延安市新区经济发展局以延新经发项[2017]9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为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 融资及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延安新区市政道路及周边绿地景观提升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及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招标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2.1建设地点:延安新区子长路、志丹路、公学北路、范公路、肤施大道、德胜路与东十里铺路的道路绿化及周边街头绿地范围内。
  2.2工程规模:总占地面积约620.25亩(413500平方米),全长约14.6千米,绿化面积约332446.2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以植物绿化为主,配建公厕、景观照明、给排水、驳岸、小品、座椅坐凳、标识标牌、园路、小广场、铺装和雨水收集系统等。
  2.3 计划工期:54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红线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采购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协调工作(工程总承包标段);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及相关服务(工程监理标段)。
  2.5 项目估算价:35482.93万元。
  2.6标段划分:1个工程总承包标段、1个监理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工程总承包标段:
  (1)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等相关业务,近三年(2014年12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2)申请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或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或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申请人资格要求。
  3.2监理标段:
  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工程监理能力。近三年(2014年12月1日起至今)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申请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3 具有2015及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4申请人应向县级以上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在报名时提供由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工程总承包标段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应具备上述相应的资格条件,联合体成员个数最多不得超过2个;工程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7省外设计或监理进陕企业相关信息在陕西建设网(http://www.shaanxijs.gov.cn/)可查询。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zyjy.yanan.gov.cn)报名后于 2018 年 1 月 8日至 2018 年 1 月 12 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12:00时,下午 14:00 时至 18:00 时,在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须持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套:
  工程总承包标段:
  ① 报名确认单、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职称证书及身份证、施工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及身份证、设计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提供在职证明:养老保险或人事劳务合同)、企业资质证书(设计单位提供)、企业近3年(2014年12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省外设计进陕企业相关信息在“陕西建设网”查询的截图(本省企业不适用)、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需说明牵头人、成员及相互之间的分工情况);
  ②营业执照、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2015及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上述第②款要求的内容,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工程监理标段:
  报名确认单、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2015及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及身份证、企业近3年(2014年12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监理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省外进陕企业相关信息在“陕西建设网”查询截图(本省企业不适用)。
  5.2报名成功后,在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地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延安建设网》和《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zyjy.yanan.gov.cn)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延安市新区
  联   系   人:胡彦飞
  电        话:0911-8801803
  招标代理机构: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10-13层
  邮        编:710075
  联   系   人:张续、白洋
  电        话:029-85398604、85398605
  传        真:029-85398604
  电 子  邮 件:nitcsb@163.com
  开 户  银 行:交通银行西安长安大学支行
  账        号:611301151018010003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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