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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新区公共停车场项目招标公告

点击:56次 日期:2018-06-11 01:02:27.0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延安新区公共停车场项目 已由延安市新区经济发展局以延新经发项[2018]1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延安新区市政公用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及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延安新区D1-11地块、E1-30地块、E1-18地块、C3-15地块、F2-11地块和C4-24地块。

  2.2 工程规模:该项目总占地面积34.437亩,新建6座公共停车场,拟建停车位540个,配建充电桩106个,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停车位、道路、充电桩,以及照明、控制系统、绿化等工程。

  2.3 计划工期: 215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红线范围内的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采购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协调工作(工程总承包标段);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及相关服务(工程监理标段)。

  2.5 项目估算价:4500万元。

  2.6 标段划分:一个工程总承包标段、一个工程监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工程总承包标段:

  (1)本标段要求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机械式停车设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机械式停车设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公共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甲级或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专业甲级资质。

  (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投标人资格要求。

  3.2 工程监理标段:

  本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工程监理能力。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起至今)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申请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3 具有2015年度及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4 投标人应向县级以上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在报名时提供由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工程总承包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申请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具备上述相应的资格条件,联合体成员个数最多不得超过4个;工程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省外进陕企业相关信息在陕西建设网(http://www.shaanxijs.gov.cn/)可查询。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zyjy.yanan.gov.cn)报名后于 2018 年 2 月 8 日至 2018 年 2 月 13 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12:00时,下午 14:00 时至 18:00 时,在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须持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套:

  工程总承包标段:

  ① 报名确认单、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职称证书、施工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勘察项目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在职证明:养老保险或人事劳务合同)、设计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在职证明:养老保险或人事劳务合同)、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需明确牵头人、成员及相互之间的分工情况);

  ②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2015年度及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省外进陕企业相关信息在“陕西建设网(http://www.shaanxijs.gov.cn/)”查询的截图(本省企业不适用)。

  上述第②款要求的内容,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工程监理标段:

  报名确认单、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2015年度及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企业近3年(2015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监理业绩、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省外进陕企业相关信息在“陕西建设网(<http://www.shaanxijs.gov.cn/>)”查询截图(本省企业不适用)。

  5.2 报名成功后,请于2018 年 2 月 8 日至2018 年 2 月 13 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在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延安建设网》和《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延安新区市政公用有限公司

  地        址:延安市新区

  联   系   人:张艳顼

  电        话:0911-8801749

  招标代理机构: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10-13层

  邮        编:710075

  联   系   人:曹时乐、张宝

  电        话:029-85257747、89651835

  传        真:029-85368497

  电 子  邮 件:470480728@QQ.com <mailto:470480728@QQ.com>

  开 户  银 行:交通银行西安长安大学支行

  账        号:611301151018010003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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