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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博物馆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点击:54次 日期:2018-06-11 01:02:25.0

 

  1、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 延安博物馆建设项目 已由 延安市新区经济发展局以延新经发项[2018]41号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中省市补助和建设单位自筹解决,招标代理机构为: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招标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2.1 建设地点:延安新区轩辕大道以南,大剧院以北,瑞金街以西,照金街以东。

  2.2 工程规模:该项目总占地面积124.0448亩,总建筑面积6032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121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9112平方米。整体布局东西两侧高、中间低,分为地上三层,地下一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馆体建设、道路硬化、建筑南北两侧景观广场、绿化、景观照明、给排水、展廊、多功能展厅、停车场、装饰装修、展陈设备及相关配套工程等。

  2.3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红线范围内的各阶段设计(含二次深化设计)和现场伴随服务,建设红线范围内项目设备采购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协调工作。

  2.5 项目估算总投资:68767万元(含展陈设备及家具) 。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工程总承包标段:

  (1)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工程总承包能力。

  (2)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申请人资格要求。

  (3)申请人2015年1月1日起至今,联合体成员(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具有建筑工程类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合同时间以其签订时间为准,中标通知书以落款时间为准,业绩数量不少于1项)。

  3.2 具有2015及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3申请人应向县级以上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在报名时提供由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5工程总承包标段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应具备上述相应的资格条件,联合体成员个数最多不得超过2个。

  3.6省外进陕企业相关信息在陕西建设网(http://www.shaanxijs.gov.cn/)可查询。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zyjy.yanan.gov.cn)报名后于 2018 年4月26日至 2018 年5月 3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12:00时,下午 14:00 时至 18:00 时,在为民服务中心七号楼二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窗口报名。

  现场报名时须持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套:

  工程总承包标段:

  ① 报名确认单、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业绩证明材料、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职称证书、施工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设计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均提供在职证明:养老保险或人事劳务合同),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需明确牵头人、成员及相互之间的分工情况);

  ②营业执照、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2015年度及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省外进陕企业相关信息在“陕西建设网(http://www.shaanxijs.gov.cn/)”查询的截图(本省企业不适用)。

  上述第②款要求的内容,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5.2 报名成功后,请于2018年4月26日至2018 年 5月3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18:00时在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地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延安建设网》和《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zyjy.yanan.gov.cn)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延安市新区

  联   系   人:朱琳

  电        话:0911-8801749

  招标代理机构: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10-13层

  邮        编:710075

  联   系   人:曹时乐

  电        话:029-89651835  85238494

  传        真:029-85368497

  电 子  邮 件:470480728@qq.com

  开 户  银 行:交通银行西安长安大学支行

  账        号:611301151018010003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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