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北大阳光教育小镇项目(二期)A2-05地块(一标段)招标公告 |
点击:53次 日期:2018-06-11 01:02:23.0 |
1、招标条件
延安北大阳光教育小镇项目(二期)A2-05地块(一标段)已由《延安市新区经济发展局关于延安北大阳光教育小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延新经发项【2018】5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延安市新区阳光城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延安北大阳光教育小镇项目(二期)A2-05地块(一标段)位于延安新区(北区))A2-05地块,东至规划绿地,南至人民路,西至北环路,北至北京路;建设规模及内容包括1#-12#住宅、13#-14#商业,建筑面积85456.49㎡。项目估算价1.02亿元。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建设红线范围内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內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协调工作。
标段划分:工程总承包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2.3项目工期
计划工期:720日历天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工程总承包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单个申请人或联合体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③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项目负责人要求:①单个申请人或联合体拟派的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资格;②单个申请人或联合体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③单个申请人或联合体拟派的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④单个申请人或联合体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工民建或建筑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若申请人为联合体,则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3.1.3单个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成员信誉要求: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近3年未发生与履行工程承包合同有关的败诉案件,无严重违约行为。提供由县级以上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犯罪记录。
3.1.4业绩要求:201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类似项目勘察业绩两份;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建筑面积不少于7万㎡的建筑工程)两份;类似项目(单项工程概算投资不少于0.7亿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两份。(业绩须为建筑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1.5陕西省建筑市场一体化平台企业库中无法查询的外省建筑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1.6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3.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
3.2监理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总监须有国家注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2.2信誉要求: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近3年未发生与履行工程承包合同有关的败诉案件,无不良行为记录,无严重违约行为。提供由县级以上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犯罪记录。
3.2.3业绩要求:201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两项类似项目(概算投资不少于0.7亿元的建筑工程)的监理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2.4陕西省建筑市场一体化平台企业库中无法查询的外省建筑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
3.2.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 5 月 31 日至2018年 6 月 6 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 14时00分至 18时00分(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休息)携带相关资料在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二楼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窗口领取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2携带的相关资料
5.2.1总承包标段: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有效的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勘察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施工资质证书、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及身份证、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建筑师证及身份证、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及身份证、项目总负责人技术职称证及身份证、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联合体)、《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5.2.2监理标段: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有效的营业执照(年检合格)、监理资质证书、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监理工程师证及身份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注:以上所有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加盖红色公章的复印件4份及电子版备份(U盘1份)。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延安建设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安市新区阳光城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延安市新区
联系人:冯春生
联系电话:18220161761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延安市枣园路新洲小镇A栋三单元10层
联系人:拓晶晶
电 话:18829115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