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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青海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我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的通知

点击:617次 日期:2018-06-11 00:40:29.0

各州住房城乡建设局、文化局、财政局,西宁市建委、规划局、文化局、财政局,海东市城乡规划建设局、文化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和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建村〔2014〕6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开展传统村落保护工作

我省幅员辽阔,山川壮美,有着悠久的历史文化和灿烂的古代文明,有“山之宗、水之源”之称;处在祖国西北地区的核心部位,是唐蕃古道、丝绸之路南线的必经之地,自古以来就是东西方文明交流的重要地区。民族文化、宗教文化、农耕文化在这里交汇,孕育了大量的、多姿多彩的文化形式和艺术风格。这些宝贵的文化形式有很多根植于农村牧区传统村落中,已成为我省重要的文化遗产。但随着我省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加之村庄保护体系的不完善,一些地区无限扩张城镇,盲目拆并村庄,一些传统村落消失或遭到破坏,根植于传统村落中的文化形式和艺术风格丧失了维系和传承的环境。做好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已迫在眉睫。

当前,我省农牧区正在推进“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加强对古村落、古民居、古建筑的保护和利用,应与打造田园美、村庄美、生活美的高原美丽乡村紧密结合,特别是要注意对传统古村落、传统建筑的保护,不搞强求统一和大拆大建。要体现村庄的原始自然肌理,体现农村的风貌,保持农村特色和提升农村魅力,为农村地区注入新的经济活力,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文化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全面开展传统村落的调查普查工作

目前,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四部门正在组织第三批传统村落调查申报工作。各地要加快对传统村落调查未覆盖地区和不够充分地区补充调查工作,争取将本地区90%以上有保护价值的传统村落挖掘出来。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调查机构。这次调查活动时间紧,工作量大,而且涉及多个部门,需要衔接的工作较多。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主动承担起牵头任务,精心组织、强化措施,抓紧时间成立调查工作机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分阶段、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好这项工作同时,以此次传统村落调查为契机,积极开展传统村落的传统文化、各类物质遗产和非物质遗产资源的挖掘和保护,加大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确保我省传统村落得到全面保护

(二)理清工作思路,明确调查对象。这次调查是摸清并记录我省传统文化家底的重要工作,将成为认定传统村落保护名录的重要基础,将为构建科学有效的保护体系提供依据。各地要搞清调查对象,把握好传统村落的标准,凡是符合传统建筑风貌完整、选址和格局保持传统特色、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等条件之一的村落都要列为调查对象,不能有遗漏。同时,按照“一村一表”要求,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文化、文物、财政部门,按照既定的要求如实完整填写登记表,拍摄相应照片和提供有关图件,提出传统村落保护意见,并将登记表信息录入全国传统村落管理信息系统

三)掌握时间节点,及时上报成果。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文化、文物、财政部门负责组织进行入村调查,于5月30日之前完成调查工作,将调查信息录入全国传统村落管理信息系统,并将登记表文本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汇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文化厅、财政厅等部门将在今年6月上旬之前完成复核、上报工作。

(四)深化调查范围,完善技术标准。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在传统村落调查的同时,组织技术力量编辑本地区传统村落名录,并纳入到各地正在编制的《县域村镇体系规划》中,同步组织开展传统民居建造技术和优秀农房范例调查。要在传统民居建造技术和优秀农房范例调查成果的基础上,编印适用本地区的传统民居建造技术和优秀农房范例图集,制定和完善传统民居建造技术工法。同时,要结合绿色建材的运用,将传统民居建造技术与绿色农房建造技术有机结合。通过加大建筑技术力量的投入,真正形成对传统村落保护建设和今后推进“高原美丽乡村”住房建设的有力技术支撑。

三、要扎实做好传统村落的保护、建设和管理

一是要将传统村落保护与推进“高原美丽乡村”的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保护村落的传统选址、格局、风貌以及自然和田园景观等整体空间形态与环境,整治和完善村内基础设施和公共环境,整治文化遗产周边、公共场地、河塘沟渠等公共环境,合理利用文化遗产,挖掘经济价值,发展传统特色产业和旅游,建立保护管理机制,保持传统村落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延续性,促进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发展。

二是要在补充调查摸清传统村落底数的基础上,建立传统村落档案,设置保护标志,实行挂牌保护。要编制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对传统村落规划区内新建、修缮和改造等建设活动,要经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后报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同意,并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应征得文物部门的同意。严禁拆并传统村落。对传统建筑工匠应加大技能培训,逐步实行持证上岗。

三是要抓好项目的争取和资金的落实,实施好保护项目。今年,中央财政将对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村庄保护进行投入支持,我省已经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20个村所在市、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及文件要求,抓紧组织编制项目申请文件和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并务必于5月10日前上报省级四部门。同时,各地区住房城乡建设、文化、文物、财政等部门要抓紧传统村落选定、申报以及下一步保护资金的争取,也为美丽乡村建设更多的争取建设保护资金。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  马黎光  6157445

    省文化新闻出版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处  王渤  8239452

    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  牟炜  6133967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和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青海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

 

 

青  海  省  财  政  厅

 

              2014年5月6日

抄送:本厅主管领导,相关处室,存档。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4年5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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