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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铟镓硒薄膜太阳能生产及设备制造项目(一期)

点击:94次 日期:2018-06-10 23:18:01.0

铜铟镓硒薄膜太阳能生产及设备制造项目(一期)招标公告(资格审)

(二次公告)

1.凯盛光伏材料(徐州)有限公司建设的铜铟镓硒薄膜太阳能生产及设备制造项目(一期)已被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2018-320383-38-03-507702,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已落实 对本工程的工程总承包(EPC)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博汇东支路以东

3.2工程规模:建设年生产300兆瓦铜铟镓硒薄膜太阳能生产线及配套设施,以及厂房、展示中心等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7万平方米

3.3合同估算价约240000万元

3.4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含各专业配套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审图(专家论证)及施工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等本项目总图红线内所有的建筑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厂房、办公、厂区道路等(光伏发电系统除外);本项目设备及材料的采购、监制、运输,包括:太阳能电池联合车间内所有工艺设备及材料的供货及安装、联动调试,以及辅助生产设施的所有工艺设备及材料的供货和安装调试以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全部内容。

3.5工期要求总工期720日历天

3.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

4.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1个标段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

5.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等级:具备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或者具备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5.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5.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5.3.4如为施工企业投标,施工企业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其拟选派的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省外工程自停工之日起超过90天),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自20156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3.7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5.4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前,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有效期内无行贿犯罪证明(资格审查日期须在证明有效期内)。

5.5 如施工企业投标,施工企业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如设计企业投标,设计企业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诚信徐州”[网址:http://www.xuzhoucredit.gov.cn/cxxz/index.htm]“征信服务公司”专栏,咨询电话0516-83870732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9981、0516-80800966)。

5.6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5.7投标申请人自2013年5月1日以来承担过合同金额不少于118000万元的类似太阳能电池生产线建造等相关产业电子行业项目EPC总承包合同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总承包合同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总承包合同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总承包合同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

6.2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3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6.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捌拾 元整。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经济开发区支行

账户号:518371266370

开户名: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6.5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6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7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6.8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施工合同备案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次日起,至中标人公告之日止。

6.9投标人将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开具保函收据,将收据扫描件放入资审文件及投标文件。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施工合同备案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7、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报名方法:

7.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867日至2018612日。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通过网上发出,请投标申请人在上述时间内登陆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218.3.177.168/xzhynew)下载。

7.2本工程采用网上登记,网上登记时间为201867日至201861217时30分前,在下载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后,登陆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218.3.177.168/xzhynew)进行网上登记工作。未进行网上登记的,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工程资格预审。

8、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递交:

 8.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8年61317:00前通过徐州市会员申报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向招标人提出。

8.2投标申请人应于2018年621日上午9:00前在徐州市会员申报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资格审查办法: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10、评标、定标办法: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模式。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xzggzy.com.cn/xzwebnew/allweb /)上发布。

12、其他:

12.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2.2 投标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的配备在投标阶段不需明确,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执行。

12.3本公告为二次公告,原报名参加本工程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如需参加二次公告的资格预审,须在二次公告发布后重新网上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1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招标人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大厦

联系人:朱宇   电话:0516-83255853

14、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淮海文博园百宝楼19号楼3楼

联系人:王浩       电话:0516-83873358 

 

 

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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