娇山湖中学建设项目监理 |
点击:33次 日期:2018-06-10 23:17:59.0 |
(资格后审)
1.徐州市百高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的娇山湖中学建设项目监理,已被徐州铜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徐铜发改经济投审【2018】124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监理的投标。
2.徐州天平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位于娇山湖风景区西侧,铜山区娇山湖小学东隔壁;
3.2工程规模:该项目占地面积60亩,拟新建一所16轨(48班)的初级中学,总建筑面积约26290平方米;监理费约98万元;
3.3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及安全管理”);
3.4计划开工时间:2018年7月;
3.5要求工期:335日历天(工期与工程总承包同步,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3.6质量标准:符合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4.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壹个标段。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5.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在建工程)。
5.2.1项目监理组成人员不少于4名,且在本企业注册,项目监理组成人员中除按本项目要求配备1名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外,还必须配备省级及以上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国监证以注册专业为准,省监证以以岗位证书或学历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监理员2名,配备的其他监理人员应满足不同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需要。
5.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5.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及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3.4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5.3.4.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5.3.4.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3.5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3.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3.5.2为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单位、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5.3.5.3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单位、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5.3.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3.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3.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3.5.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5.3.5.8投标人自2015年6月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3.5.9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4按照苏信用办【2018】23号文被实施联合惩戒的,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5.5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审查前,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本单位有效期内无行贿犯罪证明(资格审查日期须在证明有效期内)。
5.6投标申请人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诚信徐州”[网址:http://www.xuzhoucredit.gov.cn/cxxz/index.htm]“征信服务公司”专栏;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9981、0516-80800966)。
5.7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申请人及监理组成员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
6.2、投标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将银行电汇回单或保函原件交至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财务室(地点:铜山区长江西路 9-1 号科技创业大厦 B 座,铜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财务室开具收据,持有收据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3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壹万捌仟元整。
收款人: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开户行:徐州淮海农村商业银行铜山新区支行;
开户账号:3203020221010090009997;
6.4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5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缴纳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6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财务室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6.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电汇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进行完施工合同备案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电汇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6.8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6.9投标人将银行保函原件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投标人将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财务室,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合同备案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7.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8年6月8日至2018年7月2日。
7.2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2018年 7月2日09时30分前登陆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218.3.177.16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8年6月21日17:00前通过徐州市会员申报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向招标人提出。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7月2日9时30分。
8.资格审查办法: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为:
a投标人投标报价: 43分
b投标人监理方案: 24分
c投标人项目监理机构: 26分
d投标人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5分
e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2分
10.其他
10.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xzggzy.com.cn/xzwebnew/allweb/)上发布。
12.招标人:徐州市百高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徐州市铜山区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16-83918115
12.招标代理机构:徐州天平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铜山区长江西路144号
联系人:张荟 电话:0516- 83405585
徐州市百高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徐州天平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