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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专用设备竞争性谈判公告

点击:103次 日期:2018-06-09 14:53:18.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山西恒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晋城市公安局委托就晋城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专用设备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欢迎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晋城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专用设备
二、项目编号:HCZC2018-3009H
三、采购内容:
1、本项目共一包:主要内容包含执法办案专用设备(所需设备明细及技术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2、范围包括: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规定为准,系统要求符合相关标准。
3、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
4、供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5、所投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谈判文件所列示内容。
四、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333900元
五、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审查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报价人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开业不满一年的出具当年的验资报告);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需携带的资料:
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下载地址:http://www.jcssh.cn/hcdjb.xls)
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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