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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府区老城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施工(代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

点击:98次 日期:2018-06-09 14:08: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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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ICP备13024280号-7
 
1、招标条件
忻府区老城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已由忻府发改审批【2017】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忻州市忻府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区财政、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忻府区老城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施工
2.2招标编号:SZ20180602
2.3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135388.16㎡;1#2#楼地下1层地上25层、3#4#5#楼地下1层地上21层、6#楼商铺地下1层地上2层;1#住宅楼建筑面积为:26878.90㎡,2#住宅楼筑面积为:26938.84㎡;4#住宅楼建筑面积为:20384.75㎡,5#住宅楼建筑面积为:20384.75㎡;3#住宅楼建筑面积为:26609.57㎡,6#配套公建建筑面积为:3440.09㎡,地下车库建筑面积为:11119.53㎡,门房建筑面积为:36㎡。
2.4建设地点:雁门大道与团结西街南北巷交汇东南角
2.5质量:合格
2.6标段划分:三个标段
一标段:1#住宅楼、2#住宅楼,约11032.64万元
二标段:4#住宅楼、5#住宅楼,约8357.75万元
三标段:3#住宅楼、6#配套公建、地下车库、门房、室外配套,约10617.52万元
2.7计划工期:计划2018715日开工,计划2020630日竣工,工期715日历天
2.8招标范围:图纸、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范围内全部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各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章第三十四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的规定。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投标申请人多于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为9家;如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少于9家(含9家)时,不再进行资格预审。
5、报名时间、地点及携带资料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4日—2018年6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征西街45号)报名。
5.2报名时须项目经理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套,以拉杆装订:(1)法人授权委托书;(2)受托人身份证;(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6)山西省规费核准证书;(7)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书;(8)基本开户许可证;(9)单位2017年度社保缴纳证明明细(含项目经理);(10)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企业、法人、项目经理)。(所有原件将现场照拍存档)
6、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年6月11日至2018年6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在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征西街45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2资格预审文件费: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7.1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为2018年6月22日9时00分,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征西街45号)。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招投标网、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忻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忻州市忻府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杨代安
电 话:13994138110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神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平阳路124号睿鼎国际六层
联系人:马鹏利、王鼎家、杜春亮       
电 话:0351-7070830、18334771535
开户名称:中招神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太原南中环街支行
    号:68120154800000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