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清区平安街道办事处王宿片区(王宿铺村、郭庄村)村庄改造安置项目(B区)4#楼、5#楼、7#--9#楼、11#--14#楼、配套公建楼及地下车库工程施工总承包 |
点击:157次 日期:2018-02-27 21:28:41.0 |
项目编号: | SG03201802260102 | 公共资源交易编号: | 2018JSSG12Z0301 |
项目名称: | 长清区平安街道办事处王宿片区(王宿铺村、郭庄村)村庄改造安置项目(B区)4#楼、5#楼、7#--9#楼、11#--14#楼、配套公建楼及地下车库工程施工总承包 | ||
工程地点: | 济南市长清区经十西路西北,顺兴路以南,晶恒路以北 | ||
资金来源: | 国有(非财政)投资 | 出资比例: | 100% |
招标工程类型: | 施工总承包 | ||
本项目总投资额: | 27500万元 | 合同估算价: | 27500万元 |
结构形式: | 剪力墙 | 工程规模: | 87848平方米 |
计划文号: | 济长发改投资【2015】12号、济长发改投资【2016】8号、济长发改投资【2017】5号 | 规划许可证编号: | [2018]-13-18号 |
建设单位: | 山东济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董奕奕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0531-87200310 |
代建单位: |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
招标单位: | 山东济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董奕奕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87200310 |
招标代理单位: | 山东三强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李金璋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手机): | 15953138069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李金璋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手机): | 15953138069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房地产产权人: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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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条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建筑产业一体化构件生产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在本单位注册。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自身具备产业化构件生产能力,或投标人与具备产业化构件生产能力的企业签订联合体合作协议,且一家构件生产企业仅能与一家投标人签订联合体协议。 4、要求构件生产企业在济南本地具备生产能力。 5、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长清区内建筑业企业须提供长清区清欠办出具的无拖欠工人工资证明;济南市内长清区外注册的建筑业企业须提供济南市清欠办出具的无拖欠工人工资证明及长清区清欠办出具的无拖欠工人工资证明;济南市外注册的建筑企业须提供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市场行为资信证明、济南市清欠办出具的无拖欠工人工资证明及长清区清欠办出具的无拖欠工人工资证明。 6、投标人及其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2015年至今)不能有行贿犯罪记录。 。 | |||||||||||||
三、招标范围 | |||||||||||||
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安装、装饰所有项目施工 | |||||||||||||
四、合格投标人确定方法 | |||||||||||||
资格后审合格制 |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 |||||||||||||
另行通知 | |||||||||||||
六、投标报名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 |||||||||||||
凡有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26日至2018年3月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在济南市长清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经十西路17166号政务服务中心院内)报名。 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A4纸装订):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须提供本人在本单位2017年11月、2017年12月、2018年1月的有效社保证明(加盖社保单位公章); (5)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6)长清区内建筑业企业须提供长清区清欠办出具的无拖欠工人工资证明;济南市内长清区外注册的建筑业企业须提供济南市清欠办出具的无拖欠工人工资证明及长清区清欠办出具的无拖欠工人工资证明;济南市外注册的建筑企业须提供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市场行为资信证明、济南市清欠办出具的无拖欠工人工资证明及长清区清欠办出具的无拖欠工人工资证明; (7)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法人单位及其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注:第(6)项的证明和第(7)项的《告知函》出具日期必须在报名期间内。 投标人对其提报的以上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查证有虚报和造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记录诚信档案。 投标单位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复印件简单装订,原件审查后退还(其中第(6)、(7)项原件不退)。 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 |||||||||||||
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类信息发布(http://202.110.200.94:8066/webztb/MoreNews_GG.aspx?areacode=01)”查找本项目进行信息填报。投标单位通过招标公告页面下方的“报名信息填报”按钮,进行网上信息填报,并及时确认报名信息确认结果。 | |||||||||||||
七、投标文件的提交 | |||||||||||||
详见招标文件 | |||||||||||||
八、其他 | |||||||||||||
本次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济南建设网上发布。 | |||||||||||||
公告时间:2018年2月26日 - 2018年3月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