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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清区文昌街道办东王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地块(1-11)#楼、居委会、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换热站、地下车库1期-7期消防工程

点击:198次 日期:2018-01-02 19:30:06.0
长清区文昌街道办东王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地块(1-11)#楼、居委会、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换热站、地下车库1期-7期消防工程招标公告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公共资源进场交易号: 2017JSXF01Z0301
项目名称: 长清区文昌街道办东王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地块(1-11)#楼、居委会、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换热站、地下车库1期-7期消防工程
工程地点: 长清区文昌片区莲台山路以东、凤凰路以西、清河街以南、水鸣街以北
资金来源: 国有(非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100%
招标工程类型: 施工-消防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223420.94平方米
计划文号: 济长发改投资【2017】9号文 规划许可证编号: 【2017】-13-52
计划批文总投资额: 136724万元 招标项目投资额: 1700万元
建设单位: 济南长清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山东平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汇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济南长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李文慧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1-66581673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济南长清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山东平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汇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济南长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 李文慧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1-66581673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资质等级: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徐爱霞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朱颖晓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5665818230
公告发布日期: 2018/1/3~2018/1/9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清区文昌街道办东王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地块(1-11)#楼、居委会、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换热站、地下车库1期-7期消防工程已由济南市长清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济长发改投资【2017】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济南长清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山东平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汇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济南长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消防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建设地点为: 长清区文昌片区莲台山路以东、凤凰路以西、清河街以南、水鸣街以北;
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223420.94㎡,地下建筑面积63946.94㎡,其中含地下车库45919.55㎡。其中1#-3#楼、5#楼、8#-10#楼地上17层,地下2层;4#楼、6#楼、7#楼、11#楼地上16层,地下2层;居委会地上5层;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地上2层;换热站地上1层;地下车库1期-7期地下1层。
2.3投资额:1700万元;
2.4计划工期:总日历天数20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2.5质量目标:合格;
2.6招标范围: 本项目图纸范围内的消防系统具体包括(火灾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防火卷帘等)材料设备供应、安装、调试、技术培训、消防验收、后期维保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负责组织与消防相关的产品、工程的检测、保证消防验收一次性通过等。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二、投标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者具备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有以往类似工程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国家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专业,已注册,并在有效期内),并具备有效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在本单位注册。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及其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2014年至今)不能有行贿犯罪记录。
三、合格投标人确定方法
基本条件合格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另行通知
五、投标报名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凡有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3日至2017年1月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在济南市长清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经十西路17166号政务服务中心院内)报名。
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A4纸装订)(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须提供本人在本单位2017年9月、2017年10月、2017年11月的有效社保证明(加盖社保单位公章);
(5)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6)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法人单位及其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第(6)项的《告知函》出具日期必须在报名期间内。
投标人对其提报的以上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查证有虚报和造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记录诚信档案。
投标单位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复印件简单装订,原件审查后退还(其中第(6)项原件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提交
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济南建设网上发布。
公告时间:2018年1月3日9时0分 - 2018年1月9日17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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