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金山新城玉龙东路(荷塘大道-东环北路)新建工程施工监理 |
点击:112次 日期:2014-06-11 00:00:00.0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株洲市金山新城玉龙东路(荷塘大道-东环北路)新建工程已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株发改发[2013]44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株洲金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株洲市金山新城玉龙东路(荷塘大道-东环北路)新建工程施工监理
2.2 工程概况:本工程建设地点为株洲市荷塘区金山新城东北部,该道路西起荷塘大道,东至东环北路,主路全长2200m,路幅宽约40m,按城市Ⅰ级主干道标准建设。项目总投资2973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7438万元;施工内容为建设区间内道路、桥梁、地道、给排水、照明、景观、交通附属工程及其他公用设施等。
2.3 招标范围:本招标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具体工作范围及界线以招标人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2.4 工期控制目标:以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施工工期为工期控制目标。
2.5 质量控制目标:以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质量标准为质量控制目标。
2.6 投资控制目标:控制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的监理企业须具有有效的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为《株洲市政府投资工程投标人资格单位名录》工程监理企业类别;
3.3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全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注册专业应含市政公用工程,且无在监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第6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6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评标办法
采用湖南省建设厅湘建建[2013]283号文中的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确定所有合格投标人为入围投标人。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肆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天下午16:00前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4年6月11日~2014年6月17日17:3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 “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网站(www.zzztb.net) 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5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网站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4 年7月1日 9时 00 分,地点为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六楼开标室(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 。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开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到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网站)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电话:0731-28681381。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株洲金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荷塘区
联 系 人:高 路
电 话:18670233508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株洲联系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耀华锦园2栋406
联 系 人:李 铮
电 话:0731-28896978
传 真:0731-28896698或0731-85160666/85163777
邮 箱: 236875592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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