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至灵宝高速公路运宝黄河大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
点击:105次 日期:2014-06-09 00:00:00.0 |
运城至灵宝高速公路运宝黄河大桥(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交通发【2013】10号文件批准建设,山西省人民政府以晋政函【2013】 130 号文件批准采用BOT方式建设。项目业主为山西路桥集团运宝黄河大桥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和银行贷款。根据国家和山西省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概况与招标代理范围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点:运宝黄河大桥项目路线起点位于山西省芮城县陌南镇枣树巷北0.7公里处,通过运宝黄河大桥跨越黄河,终点为运宝黄河大桥副桥终点,位于河南省灵宝市大王镇老城村,与三门峡至淅川高速公路豫晋省界至灵宝段设计起点相接。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桥宽32米,设计荷载采用公路—I级。全线设置特大桥1690M/1座,监控通信分中心、养护工区(合建)1处,投资估算为9.7亿元。
本项目建设工期拟定为30个月,拟于2014年9月开工,2017年3月建成通车。
1.2 招标代理范围和内容:
(1)、承担本项目的房建、绿化及环境保护等工程的施工及监理招标代理工作;承担可能涉及的监控监测、主要材料等招标代理工作;
(2)、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
(3)、对委托人进行有关国家、省招投标、合同管理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等的培训工作。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必须同时具备国家发改委认定的中央投资项目甲级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定的工程建设项目甲级招标代理机构资格。
2.2近5年内(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2.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代理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开标
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组织公开开启投标文件,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
6.通讯联络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函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7.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西路桥集团运宝黄河大桥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师范街25号
邮 编:030006
联系人:蔡女士 、解先生
电 话: 0351-7432336 传 真:0351-7432336
电子邮箱 :ybhhdq0359@163.com
山西路桥集团运宝黄河大桥建设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