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大田镇人民政府喇么组饮水管道工程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
点击:79次 日期:2017-08-28 12:49:12.0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大田镇人民政府喇么组饮水管道工程 |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4112017000146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 | ||
公告类型 | 竞争性谈判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7-08-28 09:30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大田镇人民政府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攀枝花市仁和区政府采购中心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各包描述 | 附件 | ||
供应商参加谈判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和公司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告知函原件或扫描件或复印件);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1具有三级(或三级以上)水利工程施工资质的专业施工队伍; 2提供经年检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管材具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国产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4省外企业须持有年检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或《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
谈判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发售 | ||
谈判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时间 | 2017-08-28 09:00到2017-08-30 17:00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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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文件售价 | 0元/份 | ||
谈判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 攀枝花市仁和区政府采购中心105室(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联通桥旁) | ||
供应商报名方式 | 现场报名 | ||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起止时间 | 2017-09-07 09:30到2017-09-07 10:00 | ||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会议室 | ||
供应商接受资格审查及参加谈判时间 | 2017-09-07 10:00 | ||
供应商接收资格审查及参加谈判地点 |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会议室 | ||
备注 | 地点一致 | ||
供应商交纳谈判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谈判保证金的形式:谈判保证金必须以非现金方式交纳(以现金方式缴纳的谈判保证金无效),并注明采购编号及分包号。 谈判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肆仟元整 谈判保证金应在2017年9月04日下午17:00前(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到达采购代理机构以下账号: 开户单位: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攀枝花市商业银行仁和支行 账 号: 77220100003991258 银行地址: 攀枝花市仁和区新街转盘 开户行行号: 313656000168 请各供应商尽可能考虑提前几天提交谈判保证金,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交纳谈判保证金,不能参与谈判。 采购代理机构凭银行进账单向供应商出具收据,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到账后供应商凭转账复印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处换取收据,收据复印件应按要求装订在响应文件里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 谈判结束后,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的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以公示期满后供应商前来办理退款手续次日时间起算);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合同签定后的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以公示期满后供应商前来办理退款手续次日时间起算)。谈判保证金均以支票、转账方式退款,一律不退现金、不退回非供应商账户。退还谈判保证金时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1)收据或收条;(2)写明供应商基本账户银行账号的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谈判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原件及履约担保收据复印件(仅对成交供应商适用)。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采购人:攀枝花市仁和区大田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唐潇潇 联系电话:17781778082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攀枝花市仁和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812-2911927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采购人:攀枝花市仁和区大田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唐潇潇 联系电话:17781778082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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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公告连接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