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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教育局局属学校教学设备采购(四)澄清说明

点击:52次 日期:2011-12-01 17:56:43.0
青岛市教育局局属学校教学设备采购(四)澄清说明
各投标人:
由我公司代理组织的青岛市教育局局属学校教学设备采购(四)项目于2011年11月21日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招标公告,经采购人研究,对投标人提出的相关问题作如下澄清说明:
1、招标文件“第四章,二项目需求及技术规范”中要求“所有标注★的需在开标时提供样品;根据实际,各实验室设备的尺寸可适当调整,需采购人确定后制作”,请问投标时所提供的样品尺寸依据什么,是否可以做适当调整?
答:以不小于标书中“规格尺寸”的要求提供样品。
2、招标文件“第四章,二项目需求及技术规范”中要求“所有标注★的需在开标时提供样品;★木地板、★地板砖都标注了“★”,其中地板砖要求600*600mm,木地板要求厚度不低于12mm,但没有标明长、宽,请问投标时需要提供什么尺寸的样品?
答:长:600MM,宽:120MM。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招标人信息
1、名称:青岛市教育局
2、地址:青岛市闽江路7号
3、联系人:章鹏
4、联系电话:0532-82734183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2、地址: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三楼306室
3、项目联系人:周林、孙娜、张芬
4、联系电话:0532-85722157、85727257
5、传真:0532-80615082
6、开户名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7、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青岛四方支行
8、账号:240304140153
9、电子邮箱:zhoulin1206@hotmail.com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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