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灵泉镇敬老院扩建工程 |
点击:89次 日期:2014-06-06 00:00:00.0 |
本招标项目津市市灵泉镇敬老院扩建工程 已由津市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津发改招[2014] 47号文件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津市市灵泉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ZJZB(S)2014 19
交易编号:JSGC(2014)-24
2.2 项目名称:津市市灵泉镇敬老院扩建工程
2.3 建设规模:本工程新建宿舍1100平方米及附属设施。
2.4 计划工期:120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相关法律法规
2.7 招标范围:土建、水电 、装饰安装等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建筑工程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履约情况良好。
3.6 投标人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投融资能力。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为1480497.00元整。递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2.5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帐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2缴纳方式:先进入津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jsggzy.com)“精选择栏目”中的“缴纳保证金”项,选择招标项目信息-填写相关信息-导出填写的相关信息。根据在津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填写的缴纳保证金相关内容,从投标人其本帐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入以下账户,到账截止时间2014年6月26日17:00时前。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账户名称:津市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账 号:4300 1592 0680 5250 0242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津市支行
账户名称:津市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账 号:1908 0773 2910 0016 945
开 户 行:工行津市支行万寿路分理处
账户名称:津市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账 号:8602 0321 0000 0027 3
开 户 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津市支行
账户名称:津市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账 号:9430 0501 0002 9000 11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津市市人民路支行
(注:投标人转账时须注明本项目的项目名称)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必须是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带以下证件原件:①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组织机构代码证;② 资质证书;③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④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⑤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的安全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前连续6个月以上个人社保缴纳证明(其中: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为: 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必须是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人;机械员/人;材料员/人;资料员/人。)。⑥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⑦ 各投标单位请于2014年6月6日~2014年6月10日17: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津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jsggzy.com/)资料下载栏目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得重复,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按无效投标人处理)。
6.2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套。
6.3 澄清答疑采用 书面提问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发布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14 年6月27日9时 30 分,地点为 津市市人民政府第二行政中心二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