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农业示科技范园排灌设施建设项目 |
点击:53次 日期:2014-06-05 00:00:00.0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靖县农业示科技范园排灌设施建设项目已由保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保发改招[2014]3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香港郭氏基金会保靖项目部,建设资金已到位。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保靖县农业科技示范园,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飞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保靖县农业示科技范园排灌设施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保靖县溪州村
2.3 规 模:新建4个防旱池(即:1#2#3#4#防旱池);新建4条机耕道,共长1154m(即:3#4#5#6#机耕道不硬化);新建7条排洪沟,共1134m;(即:300*600、1000*1600等两种排洪沟);铺设供水管网,共4353m(即:D75、D63、D40、D32等PE朔料管及DN20镀锌钢管铺设);大棚种植区硬化地面1858.8㎡(即:371.76m3)。总投资约190万元。
2.4 工期要求: 21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水利工程保修管理办法”保修
2.7 招标范围:防旱池、机耕道、排洪沟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清单);
2.8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具备建筑企业施工总承包资质并有湘西州建委和湘西州水利水电局联合颁发的“小型水利水电施工许可证”资质;
3.2 具有湘西州建委和湘西州水利水电局联合颁发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预算员证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其他资格要求:……。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4年 6 月 24 日 17 时 00 分。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6 月 5 日~2014年 6 月 9 日,每日9:00~12:00,14:30~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持:(1)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单位介绍信、本人有效身份证(二代)原件(2)营业执照副本、(3)建筑企业施工总承包资质;湘西州建委和湘西州水利水电局联合颁发的“小型水利水电施工许可证”、(4)开户银行许可证、(5)组织机构代码证、(6)安全生产许可证、(7)税务登记证、(8)湘西州建委和湘西州水利水电局联合颁发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预算员证件、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带原件备查;在湖南飞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4 年 6 月 25 日 15 时 00 分,地点为保靖县天府世纪大酒店6楼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保靖县水利局。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凡有信誉、声誉不好、出现过重大安全、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禁止参与基金会今后资助的工程项目;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保靖县农业科技示范园
地 址: 保靖县迁陵镇政兴路1号(原老政府办公楼)
联 系 人: 王 先 生
电 话: 18613929058
电子邮件: wxl28763509@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飞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首市武陵东路26号
联 系 人:段 先 生
电 话: 0743-8239440
邮 箱:67266408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