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 2016年滨海新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大港前进里提升改造项目 已由 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滨审批投准[2016]1615号、津滨审批投准[2017]28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滨海新区环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1490.0000 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南华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滨海新区环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2016年滨海新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大港前进里提升改造项目,改造面积为85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前进里小区道路及硬化地面提升,部分雨水系统改造、45#高层综合整治,改造小区中心花园。 |
2.2 |
工程建设地点:滨海新区大港前进里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2016年滨海新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大港前进里提升改造项目,改造面积为85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前进里小区道路及硬化地面提升,部分雨水系统改造、45#高层综合整治,改造小区中心花园。本标段投资额为1490万元。 |
2.4 |
计划工期要求:2017年09月01日 至 2017年11月30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均要求年检合格且在有效期内;2、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3、本标段项目部配置包括(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并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任项目负责人;(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并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可兼任施工管理负责人(3)安全项目经理一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专业不限,并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项目经理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级别不低于副项目经理;(4)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5)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高级职称且具有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6)正、副、安全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施工管理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均应由投标单位出具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7)项目部其他人员应按照津建筑〔2012〕141号文件及津建〔2012〕1091号文件规定,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网上打印报名确认单(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及社保中心打印的近三个月内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注明:以上证件要求均为原件,另附各证件的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3.2 |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
|
4、 |
投标报名方式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
4.1 |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
4.2 |
不接受窗口报名。 |
4.3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
|
5、 |
资格预审方法
5.1 |
本招标资格预审(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投标申请人少于15家时, 招标人不再采用资格预审,招标人将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有的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
|
6、 |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6.1 |
本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时间:2017 年 7 月 10 日 至 2017 年 7 月 14 日(16:00)。 |
6.2 |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07月14日16时00分。 |
|
7、 |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 |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07月17日至2017年07月21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 下午 14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凯旋苑物业二楼南华招标 获取文件。 |
7.2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7.3 |
文件不接受邮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