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自治县气象减灾中心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水自治县气象减灾中心建设项目已由彭水发改发【2013】44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气象局,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招标人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气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彭水县靛水街道五湖村一组。
2.2 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3111㎡,总建筑面积4037㎡,其中业务用房1330㎡,人影基地1312㎡,辅助用房1395㎡,项目总投资约1000万元。
2.3 计划工期:33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范围为房屋建设及土石方、供配电设施、室外综合管网、环保、消防等,具体招标内容以招标人最终提供的本项目的图纸、图说、招标文件及补遗答疑、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且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010年以来有与本招标项目在结构形式、建设规模相同或类似(即建筑总面积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项目业绩1个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6月5日起,在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psggzy.com)上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psggz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 2014 年6月27日9 时00分至 2014年6月 27日10时00分,地点为彭水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大厅(地址:乌江港湾B栋2楼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sggzy.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气象局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天合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彭水县汉葭街道高家台41号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街道开发路31号科尔大厦
联系人: 朱老师 联系人: 吴老师
电话: 13648230266 电话: 023-62801723
传真: / 传真: 023-887334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