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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汉沽公用公房第一批修缮工程(项目编号SZYL-BHSYB-2017004)竞争性磋商公告

点击:116次 日期:2017-07-05 18:01:45.0

 

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公用房屋管理所 2017年汉沽公用公房第一批修缮工程 (项目编号:SZYL-BHSYB-2017004)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公用房屋管理所 委托,天津神州亿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2017年汉沽公用公房第一批修缮工程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2017年汉沽公用公房第一批修缮工程
2.项目编号:SZYL-BHSYB-2017004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2017年汉沽公用公房第一批修缮工程,主要内容:公用房屋进行修缮,屋面防水、墙面粉刷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现场、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包号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预算(万元)
第1包 房屋修缮 详见磋商文件 137
 
三、项目预算
137.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本项目应配置:(1)正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建设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具有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2)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且应具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级本),且为本单位职工,并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3)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建筑[2012]1091号文件规定,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外地企业必须具备有效的《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014年至今)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8、投标人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7-07-03到 2017-07-10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神州亿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新开北路56号,运输公司写字楼1门10楼1001室)获取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投标报名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4)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未参加报名及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500.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7-07-14 10:0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7-07-14 10:0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在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新开中路96号,汉滨公司五楼会议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凯旋
2.联系电话:022-67136113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公用房屋管理所
2.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方见夫:25687008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神州亿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白堤路240号科园科贸大厦A座518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7457468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公用房屋管理所、天津神州亿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磋商文件下载
汉沽公房第一批修缮工程--磋商文件7.3最终.doc

天津神州亿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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