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山东 > 青岛市

青岛市高速公路管理处青新、青银、沈海、疏港2号高速计重系统委托维护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点击:59次 日期:2011-11-22 13:46:00.0

青岛市高速公路管理处青新、青银、沈海、疏港2号高速计重系统委维护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青岛市高速公路管理处的委托,对其青新、青银、沈海、疏港2号高速计重系统委托维护及其相关服务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T-20110817-016LC11053

二、项目名称:青新、青银、沈海、疏港2号高速计重系统委托维护

三、项目内容、数量:青新、青银、沈海、疏港2号高速计重系统委托维护  1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计重收费系统生产、制造和集成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册资金人民币300万元及以上)及符合要求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需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本企业公章;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本企业公章),且与在各省、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上所查到的计量器具许可证及有效期一致。

2、具有单台面和双台面维修能力(提供业主证明),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本企业公章)。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且授权委托书有效期为九十个日历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具有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提供自200811以来(以合同签订日为准),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合同原件(投标人须为合同方)及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原件和验收报告原件。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的时间、地点及售价

1、时间:自20111123日起至2011122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19号窗口

3、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如欲邮购另加邮费人民币50元,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11215日上午9:30,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1号开标室。

七、采购人信息

1、名称:青岛市高速公路管理处

2、项目联系人:王峻 王翠竹

4、联系电话:(053285656702 053266737382

八、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2、地址:青岛市盐城路33

3、项目联系人:代尧

4、联系电话:(053285916042

5、传真:(053285916042

6、开户名称: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7、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青岛分行

8、账号:7371060182600204629

                                                                            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22日
易快得网   [留言建议]
鲁ICP备13024280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