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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境内省道长原线长城岭至石盆口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点击:89次 日期:2014-06-05 00:00:00.0

本招标项目省道长原线长城岭至石盆口段路面改造工程,已由山西省公路局以晋公计发[2013]523文件批准建设,以晋公养发[2013]691号文件批复施工图设计及预算。项目业主为山西省公路局忻州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路基、路面、沿线防护设施等工程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山西省公路局忻州分局。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该项目起点位于五台县长城岭(与河北交界处),里程桩号K0+000,途经石咀、门限口、耿镇、高洪口、至终点石盆口,终点里程桩号K50+000,路面改造里程50公里,本次路面改造的原则是不提高道路的技术标准,以改善和提高路面结构等级为主,同时完善沿线排水及安全防护设施,全路段维持原路二级公路技术标准。

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 201471020141030,共3.5个月,施工准备阶段0.5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监理服务期28个月。

本次监理招标设一个监理合同段。设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负责本工程辖区内路基、路面、排水、沿线设施等工程的施工监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监理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同时满足下表资质和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监理标段

监理资质要求

监理业绩要求

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近五年内曾至少成功完成过2个以上(含2个)二级及以上公路路基、路面施工监理任务,且单项里程不得少于20公里。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2.4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或山西省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652014611(不包括法定公休日、节假日),每日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山西省太原市府东街7号(双龙大厦3-1402室)持单位介绍信、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彩色影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一套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影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一份购买招标文件

3.2 招标文件每售价1000元人民币,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3.3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联系人)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4.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4.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6268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00分至8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管理中心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区高新街35号山西省交通运输执法局十楼会议室诚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出席会议。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人:山西省公路局忻州分局

      址:忻州市和平西街

    人:梁先生

      话:0350-3070901

      真:0350-3070901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北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址:山西省太原市府东街7号(双龙大厦3-1402室)

      人:巩先生 宋女士

        话:0351-3371370-612

      真:0351-3370711

 

 

一四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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