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1212809320170131
招标备案号:12282017062022
设计招标公告
津建交滨海设计[2017]0608
1、 |
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 津滨汉(挂)2016-5地块 已由 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滨审批投准[2017]527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利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155000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银石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利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津滨汉(挂)2016-5地块,用地面积116670.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30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5005.4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4994.55平方米,总投资约155000万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北片区汉沽东扩区大丰路东侧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津滨汉(挂)2016-5地块,本次招标面积约为230000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54994.55平方米,最大高度约32.5米,最大跨度约7.8米(单跨),地上建筑面积约175005.45平方米,地上最高层数:11层,地下建筑面积约54994.55平方米,地下1层,最大基坑深度约4.9米,结构为框架剪力墙结构。本次招标投资额约为155000万元。招标范围:红线范围内主体建筑及室外配套。招标方式:概念性方案招标。设计内容:中标单位完成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后续设计服务 |
2.4 |
工期要求:2017年08月04日 至 2017年08月09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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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设计综合类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非本市的企业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外地进津勘察设计企业项目信息预登记表》;4、项目设计主持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3.2 |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信息登记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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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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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
4.1 |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
4.2 |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信息登记卡、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
4.3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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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06月2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
5.2 |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 年 6 月 21 日 至 2017 年 6 月 27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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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
6.2 |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06月28日至2017年07月04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 下午 14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6号创业环保大厦804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
6.3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8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另行通知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
6.4 |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另行通知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另行通知 日内寄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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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利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勇(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街汉大路20号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叶成学 电话:27255281
传 真:23912625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银石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武义(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6号创业环保大厦
邮政编码:300191 联系人:王禄 电话:23912625
传 真:23912625
日期:2017 年 6 月 21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滨海新区建交局建筑管理处、滨海新区审批局配套服务平台受理负责人:侯建龙、王春杏
电话:02265305229、02266897995传真: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滨海新区开发区第一大街79号、营口道7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