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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灵珠山防火监控管理系统项目采购公告

点击:74次 日期:2011-11-21 07:25:25.0

 

开发区灵珠山防火监控管理系统项目采购公告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受青岛金凤凰景区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青开管发【2011】1号《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岛市黄岛区2011年度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前期工作计划》,对其灵珠山防火监控管理系统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谈判和报价。
一、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3楼306室(266033)
联 系 人:盖文书 于华 王峰
联系电话:0532-85668627 85668628
    真:0532-80615083
单位网站:www.qdbidding.com       电子信箱:gaiwenshu@qdbidding.com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青岛四方支行
账户名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号:240304140153
二、项目说明
采购项目编号:SDSITC-0412610
采购项目名称:灵珠山防火监控管理系统
采购项目说明及内容: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灵珠山防火监控管理系统所需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及施工安装,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
三、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且年检合格的独立法人,其工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500万元人民币;能在国内合法生产或销售上述产品及提供相应服务;为了系统的维护及时快捷,非青岛辖区注册的供应商须有其本公司在青岛地区经工商注册的分公司且已成立五年以上(含五年)。
2.供应商须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壹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专业)证书,并能提供近六个月以上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
4.供应商开标时须提供主要产品的厂家授权书。
5.供应商须提供至少两份于上四年度(自2007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之日计)所承担的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业绩系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智能化系统工程)
6.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2011年 11月21日至2011年11月29日,每天9:00至11:30、14:00至17:00。
2.地点: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3楼306室
3.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如欲邮购需另加邮费50元,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4.供应商授权代表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进行报名审核:
1)供应商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非青岛辖区注册企业还须提供青岛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一级建造师(机电专业)证书及六个月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会劳动保障中心出具的投保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
5)上四年度同类工程业绩合同。
五、踏勘现场
定于2011年11月25日9:00在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会议中心(长江中路359号)门前集合,统一按排供应商踏勘本项目现场。
六、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和地点:2011年11月30日8:45-9:30,招标代理机构在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会议中心(长江中路359号)接收报价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七、报价截止时间:2011年11月30日9:30。
开标时间、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将于2011年11月30日9:30在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会议中心(长江中路359号)举行开标仪式
九、供应商欲参加本项目的报价,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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