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两区烟叶生产部收购期间辅助业务外包项目 |
点击:99次 日期:2014-06-05 00:00:00.0 |
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郴州项目部受 湖南省烟草公司郴州市公司 的委托,就 2014年两区烟叶生产部收购期间辅助业务外包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1、招标项目名称:2014年两区烟叶生产部收购期间辅助业务外包项目
1.2、采 购 编 号:郴烟F82014034
委托代理编号:HNDTC2014-CG(FW)-41-郴州
1.3、采购内容:烤烟收购工作期间的辅助工作,包括烟叶整理、烟叶装卸、收购线工作人员、后勤保障人员等业务外包。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具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3)要求投标人提供经年度验证的《社保登记证》或者由当地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2.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4)投标人的经营范围满足本次采购项目的要求;具有提供劳务派遣资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3.1 有意向的单位可于2014年6月5日至2014年6月1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携带①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②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③税务登记证副本(以上资料须带原件验证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4.1投标截止: 2014 年6月25日 15:00 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4.2开标时间: 2014 年6月25日 15:00时。
4.3开标地点:郴州市烟草公司招标评标室。
4.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投标保证金:
5.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 贰万 元整。
5.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等非现金方式,由投标人公司账户转入至下列指定的账户,并换取收据。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七里大道分理处
开户户名: 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郴州项目部
帐 号: 593757362974
5.3、缴纳时间:投标截止前到账,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5.4、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省烟草公司郴州市公司
联系人:戴培
电话:13787771115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郴州项目部
地 址:郴州市燕泉商业广场1栋411室
联 系 人:吴锐 李林峰
电 话:0735-2150706 传真:0735-2155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