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县水市南路道路扩建工程 |
点击:71次 日期:2014-06-05 00:00:00.0 |
1.招标条件
宁远县水市南路道路扩建工程已经由宁发改[2013]7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远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工程施工图和技术资料已准备齐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宁远县水市南路道路扩建工程;
2.2、建设地点:水市南路(印山路至宁嘉公路);
2.3、标段划分:本项目按一个标段划分;
2.4、建设规模及内容:1.水市南路(印山路至宁嘉公路)全长1092米,对原宽6米的路面按22米宽路面进行扩建并铺设炒沙路面,道路两侧各扩宽6米人行道铺砌透水砖、铺设雨水管道,并完善配套设施。2.按图施工、包公包料、合理价为1028.8万元,增减项目按财政预算评审的92%结算。
2.5、招标范围:详见本项目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7、保修要求:按国务院第279号令要求保修;
2.8、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9、工期要求:12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 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企业的施工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 市政工程专业 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中任职(证明方式:湖南省内企业以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查验为准,湖南省外企业需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无在建项目的证明);
3.4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资格,且无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5 投标申请人近三年内所承建的工程无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 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宁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踏勘现场和澄清答疑
6.1 各投标申请人于投标截止之日前通过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或宁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nyggzy.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电子文档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或宁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nyggzy.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4年06月26日09时 00分,地点为宁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国土资源局7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无效。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宁远县监察局、宁远县发改委、宁远县住建局等部门。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远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67462299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求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百业街建行宿舍六栋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5111645216